有片|廣東揭陽4少年虐殺狗未成年無法可罰?全球網民聲援促立法
近日廣東揭陽4名少年殘忍虐殺母狗旺旺與幼犬的案件令無數人心碎。這起悲劇不僅引發了兩岸三地甚至國際輿論的高度關注,海內外網民紛紛募資宣傳,只為讓事件被更多人看見。
憤怒的輿論聲中,許多人探討「未成年人成為施暴者法律的懲戒邊界究竟在哪?」,而更多更多的人想問,「為什麼直到今天,中國內地依然沒有一部關於動物保護的法律?」
廣東揭陽4少年殘忍虐狗 兩岸三地網民、藝人接力聲援
回顧事件,此前網絡上流傳一段影片顯示,廣東揭陽市揭東區新亨鎮4名少年拿著長棍不停擊打母狗,又用棍棒一一戳死幼犬,還潑撒疑似汽油的液體將母狗燒死。
6月30日,當地政府發布情況通報稱,已督促涉事人員家長落實監護責任,4名少年均未滿14周歲,已送專門學校教育。
但這樣的懲處對比母狗旺旺和幼犬痛苦的死亡,讓內地網民憤怒。藝人杜江和許多內地品牌相繼發文,希望事件能成為推動內地動物保護立法的力量,但卻不斷遭到社交平台刪文。台灣藝人陳喬恩在微博發文,但文章也遭刪除。香港藝人則有馬浚偉、袁文傑和王晶等相繼聲援,並呼籲出台動物保護法,讓悲劇不再重演。
在今年6月重慶山姆打包哥虐狗事件中,不僅附近市民在帶頭抵制,當地也有持續發佈通告,和揭陽官方的態度形成顯著差異:至今只有一紙通告,再無後續。許多人疑問,涉事少年送到了什麼樣的專門學校,如何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訊息的不透明讓網民的怒火持續延燒,紛紛開始抵制揭陽的企業電商,組織更多宣傳活動希望能為旺旺發聲。
香港網絡安全專家、動物守護義工賴灼東是其中一名熱心參與聲援揭陽旺旺案的港人。7月13日,他在銅鑼灣街頭擺放手寫立牌聲援,吸引不少途人駐足關注,亦有人主動向他了解旺旺的遭遇。
賴灼東接受《香港01》訪問時稱,事件反映出教育與家長管教的嚴重缺位。賴灼東指出,學生理應在學校與家庭中接受過「愛護生命」的教育,然而這4名學生的行為卻令人髮指,他們手持汽油和打火機,用手機直播虐待動物的過程,畫面中對生命完全沒有絲毫尊重,其嚴重程度早已遠遠超出了常人所能接受的底線。
賴灼東提到,「原來可以用一個所謂『14歲以下』的角色,就可以不需要承擔任何刑責」,並質疑若法律與社會持續以年齡為由予以縱容,是否等同於將這種殘忍行徑視為「小童的玩樂」?他擔心,如果任由這種風氣發展下去,未來只會有更多生命遭到肆意虐待與糟蹋。
他還指出,農村往往是欺凌、侵害等治安事件高發的地方,既然內地的無人機技術已經如此發達,就應該廣泛應用於農村的治安偵查,透過密集的空中巡邏,彌補人手不足。針對虐待動物事件,他直言,執法決心與專業人手培訓至關重要。面對要24小時在現場把守的現實困難,同樣可以利用機械狗及無人機協同巡邏。
賴灼東介紹,只要無人機或機械狗偵察到虐殺動物或罪案發生時,系統就能實時傳輸影像並立即報警,甚至可現場噴灑水霧或防暴防禦物質,在警方趕到前「暫時阻止罪案持續擴大」。
《香港01》也找到第一波將廣東揭陽旺旺案傳上網的內地動物義工小遷。小遷指出,最開始發影片給她的人現在已經無法聯繫上。但事件持續引發關注。小遷表示,旺旺的遭遇和母愛,讓許多人非常不捨和共情:「她即便是被這幾個小孩這樣暴力對待,甚至已經被火焚燒,始終還是在小狗崽活動的區域沒有離開。其實人們之前看到那個視頻,比如說小狗可能被栓住了或怎麼樣,但是她著火的時候,一定是沒有被栓住的,她是可以跑走的。所以這個事情是太觸動人了。」
事件目前已經得到國際關注,國際動物保護組織(OIPA)也發聲明稱已經寄出正式信件給中國當局,希望有一部強力的動物保護法律、阻止網絡虐待動物的舉措和有效預防虐待動物的措施。
此外美國動物保護組織也稱,中國急需一部反對殘酷對待動物的法律聲明。旺旺事件點燃全球怒火,而直到現在仍有無數的網民在接力寫信、募資買廣告牆和連署中。
未滿14歲少年犯真的無法可罰?
今年2月《香港01》曾披露,14歲的港中學生成為虐貓群組的軍師,而此次犯案的少年未滿14歲,在內地缺乏動物保護法的情況下,更是無法可罰。
長期關注動物權益的賴嘉敏律師也稱,對於少年,司法原則是教育為主懲罰為輔。但她強調,並非這些未成年犯就不須承擔任何責任。另外,內地法律考量的是公共秩序,不是動物生命權,也是一個關鍵:「它現在也都只是純粹講公共秩序,而不是在說一個動物的生命權。如果一個人在一個很隱蔽的地方,他去虐待動物,沒有引起群眾的圍觀或者社會的恐慌,在現行的法律裡,其實沒法去追究。」
針對少年犯如何在懲罰嚇阻跟教育挽救中取得平衡,賴嘉敏律師認為監護人也不能規避責任:「就算他未滿十四歲,我不能去行政拘留他,但基本的道歉,或者監護人去做出的對社會的貢獻回饋服務、或者監護人的問責等等,其實都是在表現對這件事有沒有一個承擔。」
賴嘉敏分析,在此次事件上,首先4名少年要做一個專業的心理評估,看看他們在價值觀、同理心或者生命教育上是不是出了什麼問題;同時,少年和家長都需要向公眾道歉,承認自己帶來了傷害;最後,4名少年也需要做一些社會服務,學習怎麼對待貓狗。
中國曾有人提議立動物保護法?「退無可退」仍不了了之?
此次廣東揭陽旺旺的事件,再次讓中國內地缺乏一部動物保護法的現況得到關注。
事實上,每年全國兩會,總會有代表提出動物保護相關建議,其中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農業科學院副院長趙皖平,到今年已經是第八年建議將虐待動物行為納入《刑法》規制範疇,但至今仍沒有結果。
翻查網絡資料,2020年中國農業部曾就全國人大提案制定《反對虐待動物法》或將虐待動物行為納入《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回函。
當時農業部的回函寫道,在社會生活中,虐待動物只是極少數現象,更多公民與動物是和諧相處的,針對這種很少的違背道德行為,專門制定一部法律缺少必要性。
因此許多動物義工則決定退一步,從保障貓狗這些「伴侶動物」並採城市試點方式推行。
今年4月福建省三明市突然發布《三明市城市伴侶動物保護與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並徵求意見,給予許多人一線曙光。
這部草案首次在地方立法中明確將狗貓狗定義為「伴侶動物」即出於陪伴精神慰藉等非經濟目的伴侶動物,更明確禁止虐待遺棄伴侶動物,但這部全中國首個伴侶動物立法草案,公開發布20多天後悄然下線。
此外,今年深圳市人大代表律師郭麗,在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也提交《關於深圳經濟特區伴侶動物保護和管理條例的建議》,不過也未有下文。
值得關注的是香港愛護動物協會(SPCA)近期在關注揭陽旺旺案時,因聲明中提到向香港警方舉報要求移除旺旺被虐待的影片,而深陷輿論漩渦。
《香港01》則關注到該份聲明中提及,目前愛協正和內地組織合作研究在某些城市制定伴侶動物保護條例的可能性。記者就此事向愛協查詢,但至今未收到回覆。
若內地部分城市能因揭陽旺旺案開始推動伴侶動物保護條例,賴嘉敏律師表示樂觀其成:「因為內地現在其實沒有一條關於防止殘酷對待的條例,也就是和香港有些不同,所以如果內地能夠成立,譬如說伴侶動物保護條例,都是一個非常好的方向。」
她建議,伴侶動物保護條例中應界定虐待行為可能不只是帶來身體傷害,也包括精神痛苦;其次要釐清寵物主人的責任,例如登記、絕育、妥善照顧等;最後,可以設立獸醫和相關專業人士的強制舉報系統,遇到虐待案件時,相關人士可以報案處理。
內地貓義工小遷則回顧爭取動物保護法的歷程:從期待一部完整的有強制性的全國法律,到一步步退讓,現在的他們仍在等待。他指出,最開始大家想推動動物保護法的出台,但被回覆稱虐待動物屬於個案,所以只能退一步要求希望不要對動物施加額外的傷害。在互聯網上,虐待動物的事件越來越頻繁,故而他們更加急切地期待能夠出台動物保護的相關法規。
今年3月《香港01》曾採訪香港女生sophia在內地救貓的故事。Sophia曾說,沒有動物保護法下,在內地做動物救援如每日走入地獄,動物義工只能用自己的力量去對抗法律的真空:「我們一個這麼大的國家,其實在世界上都是一個很有名氣的國家啦,那為什麼會在這方面有這麼嚴重的缺失和漏洞呢?我有時去外國都聽到些外國人問我,為什麼在中國內地會有人這樣對待小動物沒有任何懲罰的?」
有部分內地網民會聲稱「我是人,貓狗權不能高於人權」,並以此為由反對動物保護法,成為目前中國立法上的一股阻力。動物義工小遷則認為,就算以人的平等權來考量,都應該推動動物保護的立法:「它不是說貓狗權高於人權,也不是動物權高於人權,而是人和人之間的平等,善良的人需要一個平等。我的內心受到了傷害,大多數人的內心受到了傷害,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我們的公序良俗受到了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