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實錄|滕興善被控肢解18歲少女人遭槍決 「亡者歸來」揭黑幕
內地劇集《重器》近期熱播,故事背景設定於1979至1997年的中國法治奠基期,當時鑑證工具和法制尚未完善,當中產生不少冤假錯案,其中「錢興良案」是屈打成招,被判殺人罪成,直至「亡妻」活生生歸來才能重獲自由。劇集播出後令許多觀眾深思法治的重要,同時亦翻出歷年來多宗冤案,其中包括滕興善遭槍斃的冤案。
1993年,貴州山村走進1個早已被官印蓋章「死亡」的18歲少女石小榮,在官方檔案與法院判決書裡,她早在6年前就已被殘忍殺害並肢解,棄屍於湖南錦江。辦案人員隨即抓到「兇手」,就是任職屠夫的滕興善,他在1989年被押赴刑場,一槍結束了生命。
人死不能複生,但「死者」卻能活着回來了。這不是怪力亂神的小說,而是中國近代司法史上最為荒誕沉痛的冤案,1張錯認的石膏頭像、被屈打成招的口供,以及被忽視的物證漏洞,合力將滕興善推上死路。
錦江河畔的蛇皮袋:死者身份是如何被「鎖定」?
案發於1987年4月27日,麻陽縣錦江河馬蘭洲河邊,晨運的居民發現1個漂浮的蛇皮袋,內裏裝着被肢解的人體下肢。隨後警方沿河搜尋,共撿拾到6塊女性屍塊。在當時「嚴打」的背景下,麻陽縣公安局迅速成立專案組。辦案人員將排查範圍聚焦於「失蹤女性」上。在調查過程中,在麻陽縣城「廣場旅社」打工、於當年春節後離奇失蹤的18歲貴州籍女子石小榮(化名「楊六妹」)進入警方視線。
專案組派人前往貴州,石小榮的四姐對死者頭骨復原的石膏頭像進行辨認後,認為死者髮型、身材及牙齒特徵與石小榮相似。當時在沒有客觀生物學證據支持的情況下,基層辦案機關直接憑家屬的看法而得出結論:死者就是石小榮。
肉鋪屠夫滕興善成疑犯 為什麼偏偏懷疑他?
認定了死者身份,偵查方向轉向尋找兇手。法醫分析,屍體切割痕跡整齊,推斷兇手可能從事外科醫生或屠夫職業。警方隨即對麻陽縣城周邊的相關人員進行排查,而住在馬蘭村、在村頭經營肉鋪的退伍軍人滕興善成重點懷疑對象。此時有線報表示,滕興善曾去過廣場旅社,並與石小榮有過接觸。職業特徵吻合、空間痕跡交集,加上道聽途說的傳聞,而且警察急於破案,一下子便認定滕興善是兇手,於1987年12月6日將他拘捕。
根據案件卷宗及同室羈押人員的回憶,滕興善在看守所初期堅稱清白。但在經歷長期的審訊與刑訊逼供後,滕興善精神崩潰,最終承認「殺害石小榮並肢解拋屍」,並指認弟弟家中的1把柴刀斧頭為作案工具。
滕興善在看守所初期堅稱清白。
漏洞百出的證據鏈 為何沒能阻止判決?
1988年10月,法庭審訊案件時,檢方指控滕興善於1987年4月下旬某晚將石小榮帶至家中性侵,後因懷疑石小榮偷拿現金而發生爭執,滕興善將石活活捂死,然後用刀斧將她肢解,再拋入錦江毀屍滅跡。然而,審視當年的鑑定報告與客觀事實,這條證據鏈存在着3大明顯漏洞:
死因與供述矛盾:滕興善供述「徒手捂死」石小榮,但法醫驗屍報告顯示死者「顴骨粉碎性骨折」,兩者受傷情況明顯不同。
作案工具證據不足:被扣押的斧頭曾送往中山醫科大學進行物證檢驗,結論明確指「未驗出人血」,根本無法證明是凶器。
水流動線不合邏輯:多名當地居民證實,在警方認定拋屍地點的「上游」,早就發現了漂浮屍塊,即屍塊是從其他地方漂來,而水流不可能逆流,因此拋屍地點與發現屍塊地點存在邏輯相悖。
儘管辯護律師提出諸多疑點,但在當時「從重從快」的司法環境下,這些物證與邏輯漏洞未被採納。1988年12月13日,懷化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滕興善死刑;1989年1月19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1989年1月28日,滕興善被執行槍決。
「死者」歸來:遲到17年的平反
槍決並沒有結束這個故事,1993年,被認定「已被肢解殺害」的石小榮突然返回貴州老家。真實情況是,1987年她並未在麻陽遇害,而是被人口販子拐賣至山東省魚臺縣給當地農民為妻,直至多年後才擺脫控制與家鄉取得聯繫。當她得知湖南有人因「殺害自己」被槍決時,深感震驚。
5年後死者歸來 滕興善家屬再拖10年才敢申冤
1994年,麻陽廣場旅社老闆劉國沅在貴州獲悉石小榮尚在人世的消息,並將此情況轉告滕興善家屬。然而,出於種種顧慮,滕家當時未能立即展開申訴。
直至2004年,滕興善的女兒滕大雁成年後,決意為父親洗清冤屈。在懷化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協助下,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申訴。湖南省高院隨後啟動審判監督程序進行覆查。因石小榮尚在人世,這一無可辯駁的人證,徹底摧毀原審判決根基。
法院撤銷控罪 還被告清白
2006年1月18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再審判決,撤銷原一、二審判決,宣告滕興善無罪,此時距離滕興善被執行槍決已過去整整17年。滕興善家屬於2005年與官方達成賠償協議,由國家賠償及補償一次性經濟款項共66萬6,660人民幣,而相關辦案人員則未有公開受到重大處分,至於1987年錦江河那具無名女屍的真實身份與真兇是誰?至今未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