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16歲少女勸架遭拘留18天 獲釋暴瘦剩20kg身亡 絕望筆記曝光
去年12月,一個16歲的女孩死了。死的時候體重20kg,差不多是一個6歲孩子的分量。她叫流奈,住在兵庫縣,死前五個月剛從警察的拘留室裏被放出來。
流奈被抓進去的原因,說起來簡單到近乎荒謬。她媽媽在兵庫縣經營一家身心障礙者照護機構,去年2月的一次活動上,有個重度智力障礙的院民情緒失控要咬人,流奈伸手按住對方的下巴,把人攔住了。
當時旁邊還有個院民,看到了這一幕。後來這個人跟自治體的人說,流奈「打人」了,是「虐待」。這話傳到了警察耳朵裏。2024年6月17號,明石署的警察上門,以傷害嫌疑把流奈帶走了。一個16歲的女孩,因為幾個月前按住了一個要咬人的院民的下巴,被塞進了警察的車。流奈從被帶走那一刻起就不認罪。她說自己是在制止咬人,不是打人。警察問了很多遍,她說了很多遍。但警察不信,檢方也不信。
十八天
流奈被關在警察署的留置場裏,18天。這18天裏,她被禁止見媽媽。檢方給的理由是:媽媽是機構的負責人,可能湮滅證據。一個16歲的女孩,因為一個她認為自己沒做錯的舉動,被關進一個見不到家人的地方。她在留置室的筆記本上寫字,寫得很簡單:
「媽媽,我想見你。」
「我什麼都沒做,但太害怕了,吃不下飯。」
「求求你們,把自由還給我」
搜查方(警方與檢方) 對她的訊問裏,有檢察官說過「你其實做了吧,老實說出來」這一類的話。一個否認犯罪的未成年人,在見不到家人的空間裏,被反覆追問同一件事。
她在獲釋前一晚在警察署裏昏倒,被送去醫院。第二天交保出來的時候,她媽媽看到的是一個已經脱了形的女兒。據她媽媽後來描述,流奈連走5米都費勁,最後是被抬上車的。
放出來之後,事情沒有變好
流奈被診斷出PTSD,同時出現了嚴重的進食障礙。她對醫療機構和外面的人產生了極強的不信任,拒絕去醫院,也拒絕吃東西。哈佛醫學院副教授、精神科醫生內田舞在媒體上解釋過,青少年的大腦和情緒調節系統還沒長成,遭遇重大創傷之後,PTSD很容易把消化系統一起拖垮,厭食一旦啟動,身體會垮得比成年人快得多。
去年12月,流奈死了。體重從被捕前的四十多kg掉到20kg,低營養狀態導致器官衰竭。
「沒有必要」的逮捕
今年10月21號,神戶地裁開了第一次庭。流奈的媽媽陽子起訴了兵庫縣和國家,索賠大約1億零900萬日元(約541萬港元)。縣和國兩邊都要求駁回,兵庫縣警的官方口徑是:警察的搜查和留置設施裏的應對,「在國家賠償法上不存在違法」。
但原告方(家屬及律師代表) 和不少法律專家盯着的,是一個更前面的問題:這個逮捕和18天的拘留,到底有沒有必要。
日本《少年法》寫得很清楚,對未成年嫌疑人的身體拘束應該是「無可避免」時的最後手段。但「無可避免」這四個字在法律上沒有硬性定義,實務中怎麼解釋,基本看辦案機關自己。流奈的案子裡,她沒有前科,沒有逃亡跡象,涉嫌的罪名是暴行,客觀證據幾乎只有那個事後承認「說得誇張了」的目擊院民的口供。
元東京地檢特搜部檢事、後來做了律師的郷原信郎在AERA的採訪裏說得不留餘地:檢方在送檢階段已經跟流奈本人問過話,逃亡風險清清楚楚不存在,如果那時候不申請拘留,這個悲劇根本不會發生。他說檢方非但沒有攔住警察,反而跟着一起追自白,兩次申請延長拘留,被縮短了還要抗告。
律師和田惠指出的另一個細節更讓人堵得慌:日本明明有專門收容青少年的「少年鑑別所」,但短期拘留的未成年人常常被關在警察署的留置場裏,跟成年嫌疑人放在同一個空間體系裏。流奈待的那18天,是在一個為成年人設計的留置系統裏度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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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上了新聞之後,日本網友怒了
有人把矛頭直接對準了那句「湮滅證據」的禁見理由:一個16歲的女兒,跟媽媽見一面,到底能湮滅什麼證據。也有人把火力放在「18天」本身:成年人被關18天出來都可能脱層皮,一個孩子,還是否認犯罪的孩子,關到暈倒送醫才放,這叫什麼「妥善應對」。
有人說:不是不知道會出事,是根本沒往「會出事」那邊想。一個16歲的人在裏面吃不送飯,在外面的人看來可能只是「鬧情緒」,等真的瘦到20kg,已經來不及了。
流奈筆記本上的那些字,現在被當作證據的一部分。一個16歲的人在留置室裏寫「我想見媽媽」,寫了不止一遍。她不是死於什麼複雜的病理機制。她是在一個認為「沒必要放她出去」的系統裏,一點一點瘦到了2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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