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駐港領館港人職員內地遭行政拘留15日 環球網:因嫖妓被拘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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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早前報道,8月8日晚,任職香港英國領事館職員的港人鄭文傑(Simon Cheng),於深圳搭乘高鐵回港,通知女友「正在過境」後失聯,至今已超過10日。
內地官媒《環球網》今天(22日)發布消息指,鄭文傑是「因嫖妓在深圳被拘」。

《環球網》報道指鄭文傑「因嫖妓在深圳被拘」。(網站截圖)

據報道,環球時報記者星期四從深圳羅湖警方了解到英國駐香港總領館一香港籍僱員在內地受行政拘留處罰的更多資訊。報道引述羅湖警方說法指,8月9日,香港居民鄭某傑(男,28歲,英文名:Simon Cheng)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之規定,被羅湖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報道特別提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涉及的是賣淫嫖娼。該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報道又指,對於鄭某傑被拘留後警方為何沒有通報其家屬等質疑,羅湖警方回應指,案發後鄭某傑本人提出請求,根據他的請求,警方依法對其違法行為未予通報其家屬。

報道最後指,羅湖警方還對環球時報表示,中國是法治國家,任何人、任何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都將受到法律懲處。

環球時報之後再發表社評《嫖娼被抓者想低調,西媒港記給他補刀》,指出嫖妓是很不光彩的事,恰是應鄭文傑本人的請求,深圳警方沒有通知他的家屬。如果英國外交部和西方媒體不鬧,港台媒體不炒,鄭是有可能在被拘留15天之後悄悄回到香港的。

社評指出鄭文傑雖是香港籍,但英國外交部卻高調發聲,西方和港台媒體更是熱炒他被「送中」,都在極力把他的「失蹤」與香港目前局勢聯繫起來,抹黑中國內地的司法體系。

社評還指出香港一些媒體又祭出慣用技倆,宣稱鄭是「被嫖娼」,誣陷內地公安給他「栽贓」。文章說鄭既非名人、也非近期很活躍的抗議人士,還經常來深圳,內地警方有何必要「搞」他?而且內地警方何時如此陷害過香港人?前些年有香港反對派人士在內地嫖娼被抓,自己回港後宣揚是「受陷害」,但那種辯解無法取信於人。

(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