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翻牆」瀏覽Tik Tok和X 被罰款¥200元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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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方3月11日公布两起因未經批准进行国际联网被行政處罰的案例,鄂州一名男子因擅自使用一部榮耀手機進行國際聯網,瀏覽並使用境外軟件「TikTok」及「X」,被罰款200元人民幣(下同),孝感男子则因使用VPN「翻牆軟件」訪問境外網站,被給予警告並處5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鄂州市公安局梁子湖區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湖北公安執法公開平台)
2025年1月16日,圖為社交平台TikTok應用程式的標誌。(Reuters)

湖北鄂州市公安局梁子湖區分局3月11日公布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3月8日17時許,一名居住在湖北省的許姓男子在家中未經批准擅自使用一部榮耀手機通過「Clash」軟件進行國際聯網,瀏覽並使用境外軟件「Titok」及「X」。

《決定書》指出,許男行為已構成未經批准擅自進行國際聯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第六條(計算機信息網絡直接進行國際聯網,必須使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信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進行國際聯網)、第十四條之規定,許男被責令停止聯網,並處以警告以及處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湖北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湖北公安執法公開平台)

3月11日,湖北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公布,1月28日上午10時許,新華派出所等十餘名警力集中行動,在孝南區某地,成功搗毀已擅自接入非法信息進行國際聯網非法註冊使用VPN「翻牆軟件」訪問境外網站進行國際互聯網的活動。

警方指,涉事石姓男子已構成使用非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信道直接進行國際聯網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第六條、第八條第一款、第十條、第十四條之規定,對違法行為人石男作出公責令停止聯網,給予警告並處5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