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3歲童屋苑大堂遭大理石枱擊中頭亡 CCTV未拍到物管不聞不問

撰文:吳真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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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12日,廣東中山橫欄鎮一名3歲男童在富逸駿園屋苑大堂內玩耍時,被傾倒的大理石桌砸中頭部,送醫後不治身亡。男童母親陳女士稱,大理石桌並未固定,還擺著重物,周邊無安全提示,安全隱患極大。目前警方已經介入,事故原因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男童進大堂玩耍3分鐘出事 母親:送醫途中已無呼吸

事發現場。(瀟湘晨報)
事發後,陳女士抱着孩子前往醫院。(瀟湘晨報)

內媒《瀟湘晨報》報道,據陳女士回憶,12日傍晚,孩子的爺爺帶著兩個男孩在屋苑內玩耍,5歲的大兒子在外玩滑梯,3歲的小兒子則和另外2名同齡幼童跑進大堂內。當時爺爺站在大堂門口,離小孫子不到100米,但視線主要落在大孫子身上。

男童進大堂不到3分鐘,大堂裏突然傳來一聲巨響,「外面很多人都聽到『砰』的一聲,另外兩個小孩就跑出去喊爺爺。」相識的鄰居給陳女士打電話,她趕緊下樓,抱著孩子去醫院。

現場影片顯示,大理石桌位於大堂正中央,其左下方有一灘血跡,桌上擺件摔碎在地上。陳女士稱,她下樓時看到孩子的後腦勺被砸到,趴在地上。送醫途中,她摸了摸孩子的鼻息,已經沒有呼吸。最終孩子經搶救無效,被宣告死亡。

男童生前照片。(瀟湘晨報)

閉路電視存在盲區 曾有業主反映桌子隱患未重視

陳女士稱,事發後家屬立即報了警,但等他們和警方回到現場後,發現地面已經被清理乾淨,而大堂的閉路電視存在盲區,並未拍出事時的畫面。事發三天,物業管理公司方面從未派人出面處理和慰問。

陳女士表示,此前曾有業主向物業管理公司反映過桌子不穩的問題。該業主表示,其入住後沒過多久,有次帶著兩個孩子買菜回來,在等電梯時把東西放在桌子上,就發現桌子連同上面的花瓶搖搖晃晃,隨時可能掉落。對方將這一隱患反映給物業管理公司,然而並未得到重視。

業主反映掛畫不牢靠,物業管理公司僅用膠布粘住。(瀟湘晨報)

另一名業主表示,孩子出事後,她陪家屬前往其他樓棟查看,發現同樣存在桌子不穩固的問題。此外,大堂內的一些掛畫也不牢靠。但事發後幾個小時內,物業管理公司就把所有樓棟內的桌子全部撤除。

律師:物業公司應承擔全額賠償 或涉及刑事責任

富逸駿園屋苑位於中山市橫欄鎮,於2016年竣工,開發商為中山市盈逸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物業公司為康居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中山市盈逸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員稱,屋苑建成之後就交付給物業管理公司,至於大堂內的設計佈置和後期維護均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物業管理公司方面則表示,目前警方已經介入,不便多說。

中山市橫欄鎮富逸駿園。(網絡圖片)

16日上午,中山市公安局工作人員表示,相關警情正在處理中。橫欄鎮宣傳和教體文旅辦公室一工作人員表示,已留意到此事,相關部門正在跟進處理,後續調查清楚後,會公布進一步情況。

廣東廣之洲律師事務所黃華律師認為,作為石桌管理人,物業有義務確保設施安放平穩、定期檢查、及時整改。3歲孩童的力量本不足以推倒一張正常固定的石桌,事故的發生足以說明物業存在維護缺位等過失。「3歲孩子在自家樓棟大堂玩耍,屬於對環境的合理信賴,短暫脫離視線符合生活常理,不應苛責看護人。因此,物業應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黃華進一步強調,此事的重點不僅涉及賠償層面,還可能涉及到刑事責任。「應該徹查物業的具體過失與男童死亡之間的因果關係,對相關責任人涉嫌的過失致人死亡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