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紅旗大橋垮塌損¥2772萬 涉人為失職7人被立案28人被問責
2025年11月11日,位於四川阿壩州馬爾康市的紅旗大橋右岸山體突發滑坡,導致橋樑右岸引橋及部分路基嚴重毀壞,造成國道317線道路中斷,事件未造成人員傷亡,但直接經濟損失約2772.48萬元人民幣。
日前,四川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阿壩馬爾康「11·11」紅旗大橋垮塌災害調查報告。報告證實,紅旗大橋右岸邊坡地質條件複雜,直接導致紅旗大橋垮塌災害發生。另外,相關勘察單位未依規開展地質勘察工作,導致部分工程防範措施不到位以此埋下安全隱患。事件中,7人被立案偵查、28人被嚴肅問責。
調查報告指出,大橋右岸邊坡本身地質條件極為複雜,岩體裂隙發育、強卸荷帶深度大,庫水抬升浸泡後岩體軟化劣化、承載能力降低。另外,在通道建設擾動、橋樑荷載等因素疊加,突發水庫誘髮型基岩邊坡坐落式深層滑坡,帶動右岸引橋基礎移位,右岸引橋基礎隨坡體持續下坐,引橋橋墩在滑坡體帶動下先後傾斜、折斷、倒塌,直接導致引橋垮塌。
除了自然地質因素,亦存在人為漏洞。涉案勘察單位未有按照法規要求,對右岸引橋水庫坍岸區域進行工程地質勘察和岸坡穩定性評價,甚至在勘察工作中弄虛作假,為工程埋下致命的安全隱患。調查組同時查明,相關涉事企業存在勘察設計業務違法分包轉包、項目建設管理責任落實不力、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等問題。
調查組也表示,相關涉嫌違法犯罪人員的線索已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及國有企業公職人員,其履職失職問題線索亦已移交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處理,涉及的違法違規企業則由行業主管部門依法處罰。
另據「廉潔四川」消息,四川省紀委監委機關、中國電建集團公司紀委、國能大渡河水電開發公司紀委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依規依紀依法對災害發生背後履職不力、監管缺位、失職失責的28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追責問責;四川省公安機關對涉嫌違法犯罪的7名涉案人員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