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紅書再遭前員工實名舉報被指「卡點解僱」 距期權行權僅餘8日
內地社交平台小紅書繼此前遭前商業化華南直銷負責人陳浩公開維權及實名舉報後,近日再有前首席技術專家姜東發文,指控公司在其首批期權歸屬前夕解僱他。事件引發外界對小紅書是否存在「卡點解僱」員工以規避期權成本的質疑。
此外,小紅書曾傳出會於今年6月底向港交所(0388)秘密提交上市申請,不過其後否認;並否認因員工舉報受到阻礙的傳聞。對於本次姜東的指控,小紅書亦暫未做出回應。
據《紅星資本局》報道,姜東於2018年9月入職小紅書旗下書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擔任首席技術專家及媒體智能團隊負責人。入職時獲承諾授予80萬股境外公司期權,約定工作滿2年歸屬50%,並於2020年1月獲追加授予6萬股。然而,2020年8月,即距離其入職滿2年、首批50%期權歸屬僅剩8天時,小紅書突然解除其勞動關係。
姜東隨後提起司法程序要求兌現期權。判決書顯示,小紅書辯稱姜東首次行權需滿2年(即2020年10月30日),但其勞動關係已於同年8月25日因曠工等原因合法解除。法院最終認定公司解僱合法,駁回姜東全部訴訟請求。
接近小紅書的人士向媒體表示,該勞動及期權糾紛經四級程序已終結,法院認定公司合法解僱,並指姜東稱「距期權歸屬僅8天」與事實不符,其實際離職日與歸屬日相差約兩個月。
陳浩案獲賠66萬期權損失 近50名離職員工反映同類遭遇
今年7月在網絡公開維權的小紅書前員工陳浩向《紅星資本局》透露,其於2022年6月加入小紅書,在每年業績超額完成下,2023年初突被降職,同年底被公司以「不勝任工作」為由單方面解僱,離職證明更寫有「汰換」字樣,當時距離其首批期權成熟僅剩5個月。
陳浩經法律程序後,廣州天河區法院一審及二審均認定小紅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法院查明,境內用工主體與境外期權授予主體由同一創始人控制,存在關聯關係,陳浩因違法解僱喪失股票期權收益。最終小紅書被判賠償違法解除賠償金及服務獎金19.06萬元(人民幣,下同),期權損失經調解獲賠約66萬元,合共賠付約85萬元。
陳浩表示,接獲近50名及數十名離職員工反映,均在行權關鍵節點遭無故辭退、期權作廢。姜東質疑,此為公司「經過精心算計」的常態化操作。一名小紅書前法務亦向《紅星資本局》透露,2022年初裁員中,被裁者多為試用期新員工或入職即將滿三年、臨近期權行權的員工。
陳浩獲賠,姜東卻敗訴;兩案結果截然不同。對此,北京市隆安(廣州)律師事務所陳鐘濤律師分析,解僱行為是否合法是法院是否支持期權主張的核心。違法解除下,公司不能利用自身違法行為觸發對其有利的期權終止條件;但若員工因過錯被合法解除,期權終止條款則正常觸發。
陳鐘濤補充,雖然「密集解除」非法律認定單元,但若解僱時間高度集中在行權節點前,且考核或調崗手法雷同,可在個案中作為佐證,極大削弱公司單方面解僱理由的可信度。股權領域專業律師王曉營亦指出,若企業主動搭建可重複的違法用工機制,長期侵害權益,可能被認定為系統性用工違規。
此前有傳言指,小紅書於2026年6月底以保密形式向港交所遞交估值達3500億元人民幣的IPO申請,但因前員工實名舉報而受阻。
據此前報道,陳浩於2026年6月28日向港交所上市部及證監會實名提交「小紅書主體上市合規投訴」,指控公司在VIE架構信息披露上存在矛盾、要求強制披露用工違法記錄,以及核查ESG勞工合規缺陷與大規模勞工賠償潛在風險。
對此,小紅書發言人於7月22日通過《彭博》回應,澄清公司並未在6月秘密提交IPO申請,並否認前僱員舉報阻礙IPO的傳聞,指目前流傳的IPO相關資訊均不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