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華宣佈修憲 馬來西亞首相任期不得超過兩屆或10年
撰文: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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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首相安華(Anwar Ibrahim)宣佈,內閣已議決在本月國會召開時提呈聯邦憲法修正案。修正案除了為落實檢控分權鋪路外,還將明確規定首相的職位任期不得超過兩屆或10年。
綜合星洲網和東方日報報導,安華星期一(1月5日)在首相署常月集會上發表2026年新年獻詞時指出,所有重要職位都應設有任期限制,包括政府首席秘書也不應任職超過10年。
安華強調:「這項規定同樣適用於所有部門,如果在規定的任期內能夠完成工作,之後就應交由下一代繼任。」他闡明:「這個原則也適用於首相署,我們將提呈法案,規定首相的職位任期不得超過10年或兩屆任期。」
安華說完這番話後,台下響起掌聲。他隨後笑着補充道:「有人拍手,我不想超過10年,我有些遺憾,但不可能一直任職100年。」
此外,安華星期一在特別內閣會議後,還宣佈一系列教育撥款和援助措施。
安華指出,今年華小的撥款將從原本的5000萬令吉(約1583萬新元)增加至8000萬令吉,泰米爾小學今年的撥款則為5000萬令吉。政府還將在未來一到兩周內,向一年級至中六的學生家長發放每人150令吉的開學援助金。
本文獲《聯合早報》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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