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新刑法典遭批容許丈夫打妻子 前提「未造成骨折」
撰文:張涵語
出版:更新:
阿富汗塔利班政權近期頒布新刑法典,條款被指把家庭暴力合法化,容許丈夫可以隨意毆打妻子,只要暴力行為未造成骨折或開放性傷口。即使能夠證明造成嚴重傷害,最高刑罰也僅為15天監禁。
《每日電訊報》(Telegraph) 報道,這份60頁的新刑法典由塔利班組織最高領導人阿洪扎達(Hibatullah Akhundzada)簽署,分發至阿富汗各地法院。新法將毆打配偶的行為歸類為「ta'zir」,即酌情處罰,而非刑事犯罪。
女性在遭丈夫毆打後,若要提出控訴,女方必須親自向男性法官展示傷口,且必須全程蒙面,並由男性監護人陪同。在大多數家庭暴力案件中,監護人往往是實施毆打的丈夫。這樣的法律條文被指令受害者幾乎無法達到起訴門檻。
對於試圖逃離的女性來說,法律又有另一重陷阱。新法第34條規定,未經丈夫許可返回娘家的婦女,即使是為逃避暴力,也將面臨最高3個月監禁,且收留她的親屬也面臨相同刑罰。
阿富汗的文明倒退刷新認知 人權和主權不是「非此即彼」關係令人震驚的四等人制度:阿富汗主權的勝利還是人權的淪喪?特朗普諷北約盟軍「躲後方」 兩赴阿富汗服役的哈里王子發聲反駁特朗普稱北約盟軍阿富汗戰爭遠離前線 英舉國憤怒 施紀賢批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