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建希涉嫌貪污受賄案二審 檢方:一審判罰過輕應判刑15年
撰文:林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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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聯社報道,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夫人金建希涉嫌貪污受賄案二審最後一次庭審於4月8日舉行,負責調查該案的獨立檢察組(獨檢組)再次提出有期徒刑15年的量刑建議。
首爾高等法院刑事審判第15-2庭周三對該案進行終審庭審,金建希出庭受審。獨檢組重申求刑15年的主張,考慮到金建希的犯罪行為對社會造成巨大衝擊,非法獲利數額龐大,一審判罰量刑過輕。
金建希在最後陳述環節表示,對自身不當行為深刻反省,懇請諒解,並承諾若有機會,將以謙遜態度服務社會。
金建希因涉嫌收受統一教賄賂構成斡旋受賄罪,參與操縱德意志汽車股價、非法接受民調服務分別違反《資本市場法》、《政治資金法》。該案一審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8個月,二審宣判定於本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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