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獲特赦 改居家服刑 須繳清9600萬罰款

撰文: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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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國家元首蘇丹依布拉欣(King Sultan Ibrahim)有條件特赦前首相納吉布(Najib Razak),批准納吉布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SRC國際私人有限公司案件的剩餘刑期,前提是納吉布須繳付5000萬令吉(約9606萬港元)的罰款。

馬國首相署法律事務部星期五(9月18日)發聲明,公告吉隆坡、納閩和布城聯邦直轄區特赦局當天的會議結果。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布2026年9月18日獲準居家服刑後,傳媒在其居所外守候(Reuters)

聲明說:「第17任國家元首蘇丹依布拉欣已批准對納吉布實施有條件特赦,准許他以居家拘留的方式執行剩餘刑期至2028年8月23日,前提是他須繳清5000萬令吉(約9606萬港元)罰款。」

「納吉布須遵守所規定的各項條件,若違反其中任何一項條件,這項有條件特赦將自動失效,他必須立即返回監獄繼續服完剩餘刑期。」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布2025年12月22日現身在吉隆坡的法院(Reuters)

這意味着,自2022年8月23日起在加影監獄服刑的納吉布,終於告別四年多的鐵窗生涯,獲准回家。

本文獲《聯合早報》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