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參議院通過賠償法案 示威者須賠償破壞損失最高1萬歐元
法國參議院10月28日通過法案,規定參與暴亂者需為支付暴亂後街道上的財物損失費用,有反對者批評此舉可能限制示威自由。
法蘭西24台(France 24)報道,上述法案的推動是基於今年5月,巴黎聖日耳門(Paris Saint-Germain)對決阿仙奴(Arsenal)的歐洲聯賽冠軍盃(UEFA Champions League)的暴亂而引起的。而在其後針對不平等和物價飛漲的抗議運動中,尤其是10月17日抗議期間爆發嚴重暴力事件,多間商戶遭破壞及搶掠,這個法案的意義和推動顯得尤為重大。
參議院周三以229票對105票通過該法案的延伸版本,並得到右翼和中間派聯盟的支持。目前該法案已交給國民議會進行辯論和表決。
根據該法案,若示威者在街頭示威期間造成破壞,可能被命令賠償最高約1萬歐元(約8.7萬港元)的賠償金。即使個人未直接參與破壞行為,若被認定與肇事者有關聯,也可能需承擔責任。
此外,有關法案還引入「連帶經濟責任」機制,凡被認定有「明知」某團體有旨在實施破壞行為,卻仍參與其中的人士亦須承擔責任。還有是在發出兩次驅散警告後仍「自願」停留參與破壞,均受到該法案約束。與此同時,被懲罰者的福利金和房屋資助會被扣減,以支付損失。
極右翼政黨領袖馬林勒龐(Marine Le Pen)表態支持這項立法,而左翼議員則指責政府正走向「威權化」,表示此舉是以犧牲示威自由為代價。
內政部長努涅斯(Laurent Nunez)在議會演說時強調,需要「緊急」應對10月17日的所發生的破壞行為及混亂場面,他說:「我們不能再讓大多數人為少數破壞分子的行為買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