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家人不接電話惹怒 台男放火燒死中風祖母 法院判無期徒刑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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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24歲謝姓男子縱火燒死年近八旬的中風祖母,事後逃逸,最後在網咖店遭警方逮捕到案。謝稱因家人不接他的電話,才憤而縱火,基隆地方法院依縱火、殺人等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高等法院今撤銷改判,但仍維持無期徒刑。

前年4月底,謝姓男子縱火燒死中風祖母,照顧阿嬤長達7年的印傭阿咪逃出火場時大叫「他是故意縱火要燒死人的」。(聯合新聞網圖片)

謝長期失業,有多次毒品前科,因沒有錢吸毒,經常向家人要錢,動輒破壞家中物品。前年4月底,謝縱火燒死住在3樓的78歲中風祖母;火勢發生時,照顧謝的阿嬤7年的印傭阿咪逃出火場時大叫,「他是故意縱火要燒死人的」。阿咪證稱清楚看到謝當晚在住家2、3樓間走來走去並縱火燒屋。

基院開庭時,謝承認縱火,表示因案發前一天,數度打電話給家人,家人都不接,才一時氣憤下縱火,對祖母的死表達難過。法官調查,認為謝不是對祖母或外傭有怨懟,而是撥電話沒人接,他母親也因害怕兒子先前的家暴行為,手機關機下,他一時盛怒而放火。

基院指出,死者女兒、媳婦均稱,謝的行為不應該,「但他從小就是很有禮貌、很乖的小孩」,直到父親死亡以後,才開始出現脫序的行為。死者媳婦更表示,丈夫生前曾表示希望能再給謝一次機會。

法官認為,謝執意放火,犯行嚴重,考量謝犯案前與祖母相處還算良好,加上醫院曾替謝進行精神鑑定,認定他挫折耐受能力較差、且有物質使用障礙症,可能影響判斷力。地院表示,謝所犯的罪行都屬於無期徒刑、死刑的重罪,但考量上述情節,判謝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高等法院今雖撤銷原判決、重新認定犯罪行為,謝仍是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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