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托兒所爆虐兒 暴力對待多名幼童 11個月大男嬰顱內出血入院

撰文:引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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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麻豆區爆出一起嚴重托育爭議,一處居家托育場所遭指控長期以不當方式對待多名嬰幼兒。

其中一名僅11個月大的男嬰月初因身體不適送醫,檢查發現顱內出血且有新、舊傷痕,醫院啟動通報機制後,警方與社會局介入調查,後續陸續確認疑似受害幼兒至少6人,社會高度關注。

多名2歲以下幼童曾遭用力拉扯、推倒、摔落 兩名保母照片曝光(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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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分局表示,12月6日接獲通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報請台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前往托育處所搜索,扣回監視系統主機送交專業單位還原。從畫面中可見,多名2歲以下幼童在托育期間曾遭到用力拉扯、推倒、疑似摔落等不當對待情形,研判並非單一事件。

台南市社會局調查指出,該處托育服務由2名鄭姓、張姓保母共同經營,其中僅1人具居家托育人員登記,卻實際收托6名幼兒,已超出規定。2名保母在檢警約談後,因有串證與滅證之虞,12月8日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多名家長在立委郭國文與市議員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表示,托育對象幾乎都是0到2歲、尚不會清楚表達的嬰幼兒,家長原先是基於信任才將孩子交給保母。事後調閱近一個月監視畫面,發現自家孩子在短時間內多次遭到粗暴對待,心情難以平復。有家長坦言,回想這段時間孩子在托育環境中的處境,「想到就害怕」,也呼籲其他家長留意子女狀況。

社會局強調,目前11個月大的男嬰仍在醫院持續治療,已對受影響幼兒提起獨立告訴,全案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後續將持續追蹤幼兒身心復原與檢警偵辦進度;若確認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將處行為人6萬至60萬元台幣罰鍰,並廢止其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資格。

此案也暴露台灣托育制度管理面的不足。郭國文指出,先前「剴剴案」後,《刑法》已修法加重對嚴重侵害未滿7歲兒童案件的刑責,例如致死罪最高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但專門規範0至2歲托育服務的《兒童托育服務法》仍卡在立法院審查階段,部分條文尚待朝野協商,現行在資格審查、日常稽查與預防機制上仍有漏洞。

依當地行政院送審的草案內容,未來《兒童托育服務法》上路後,將強化居家托育人員資格門檻、建立不適任保母記點與淘汰機制,並完善錄影與保存義務,必要時可要求上傳影像供主管機關調閱,避免事後舉證困難。郭國文呼籲,期盼立法院加速審議相關法案,讓父母在選擇托育服務時,不再只能仰賴口耳相傳,而是有更完整制度作為後盾,避免類似憾事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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