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團結法》升級統一義務?陸委會警告:消極不配合視不作為犯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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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日前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引發台灣官方高度關注,台灣陸委會認為,該法業將「團結與統一」提升為法律上的「作為義務」,甚至可能衍生「沉默即是不作為犯」的法律風險,警告此舉恐帶來跨國鎮壓與寒蟬效應。

台媒《中央社》3月18日報道,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針對相關質疑表示,「對於台獨分裂勢力分裂民族、破壞民族團結的行為,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依法予以懲治」,語氣強硬。

對此,台灣陸委會以書面說明指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全法共65條,其中「應當」等義務性用語出現高達53次,規範對象涵蓋各級政府、教育機構、宗教團體、企業,甚至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陸委會認為,該法建構出一套綿密的法律責任體系,從行政處分、治安管理處罰到刑事責任均可能適用。

陸委會進一步指出,北京官方可透過該法作為橋接機制,將「不配合統一」的各類行為,納入既有法律體系進行處罰。該法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核心,並將「維護國家統一」明確列為法律義務,形同以立法手段推動統一進程。

陸委會表示,過去北京主要針對「積極從事台獨活動」的行為進行處罰,屬於「作為犯」範疇;但未來在該法架構下,可能進一步擴大至「反對統一」、「消極不配合統一」甚至「維持現狀」等行為,均可能被認定為違法,轉向處罰「不作為犯」。

陸委會強調,該法顛覆民主社會中「不表態是自由」的基本原則,「在中共法律邏輯下,保持沉默即是『不作為犯』」。此一發展恐對教育界與藝文創作領域產生重大衝擊,使相關從業者必須在言論與作品中表態,進而形成寒蟬效應。

此外,陸委會亦警告,由於法律條文存在高度模糊與不確定性,未來可能導致社會出現互相檢舉、人人自危的氛圍,甚至形成「升級版紅衛兵文化」,對社會自由與言論空間造成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