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板明夫遇襲│港男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涉預謀性、受僱跨境施暴
日本媒體人矢板明夫昨日(6日)在台中演講後遭襲擊,涉案33歲香港籍廖姓男子當日下午在台中國際機場被捕。經台中地檢署複訊後,初步認定廖男是「預謀性、受僱跨境施暴」,依反滲透法、傷害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港男案發後變裝潛逃 台警用反滲透法移送
據台媒《聯合網》報道,台中地檢署表示,全案由檢察官賴謝銓指揮偵辦。廖男案發後換裝、棄置犯案衣物,並前往台中國際機場準備離境。專案小組持拘票趕赴機場,昨日下午3時52分在機場二樓將他拘提到案,查扣其作案黑色衣褲、手機及護照等證物。
報道稱,廖男昨日落網後拒絕夜間訊問,警方今上午繼續詢問、同步由科技偵查隊鑑識還原其手機對話,初步認定廖男除了毆打傷人行為,也認為他有受到境外勢力指使,依反滲透法、傷害等罪嫌將他移送台中地檢署複訊。
據此前報道,廖男持香港護照,原定搭乘前往韓國釜山的航班,在候機室等候時被警方截獲。他一度辯稱「認錯人」,但台檢方比對CCTV畫面及酒店人員證詞後,認定其說法不成立。
境外人士無固定居所 有串滅證之虞
報道指,台中地檢署初步認定廖男涉犯傷害、以強暴方式犯公然侮辱等罪嫌重大。審酌其為境外人士、在台無固定居所,且案發後立即前往機場準備離境,有湮滅犯案衣物及勾串共犯、幕後主使者之高度可能。
檢方強調,本案屬「預謀性、受僱跨境施暴」,廖男有反覆實行傷害犯罪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複訊後已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需要注意的是,「羈押禁見」是指檢察官在偵辦刑事案件時,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依法向法院聲請將被告收押並限制對外通訊接觸。值得注意的是,此處分並非判決有罪,而是為了保全證據以利後續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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