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台注意|德國比堅尼女沙灘伸手摸海龜 道歉稱「不知違法」仍被逮

撰文:中天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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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屏東縣小琉球一名德國籍女遊客因伸手觸摸海龜遭海巡署查獲,儘管她表示「I don't know!」並不斷道歉,全案仍依違反台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海巡署第七巡防區指揮部於9月21日下午5時許接獲民眾撥打118專線舉報,指稱美人洞岸際有遊客騷擾海龜情事。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小琉球安檢所人員於下午5時43分抵達現場,並根據報案民眾提供的影片特徵循線追查。經確認,涉案遊客為一名1988年出生的德國籍女性,確實有觸摸海龜的行為。海巡人員於美人洞岸際尋獲衣著特徵相符的遊客,當時該女子正與男友在沙灘上休閒飲酒,渾然不知已經觸犯法律。

沙灘眾人狂喊「不要摸」勸阻 現場畫面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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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現場民眾曾大聲喊叫「不要摸」,但該名女子疑因聽不懂中文,仍蹲下伸手觸摸海龜。海巡人員將其帶返安檢所進行筆錄製作時,該女子以英文表示「I don't know!」、「We will never do it again」,並不斷道歉,聲稱自己並不知道觸摸海龜屬於違法行為,海巡人員仍依法進行處置,隨即將其帶返安檢所進行筆錄製作,全案將依違反台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海巡署指出,近期小琉球地區接連發生遊客觸摸海龜情事,地方單位雖持續透過交通船、岸際公告等多元管道加強宣導,仍有少數遊客因好奇而伸手觸摸海龜,導致類案事件層出不窮。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呼籲,民眾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時,應避免觸摸、追逐、餵食或其他可能干擾海龜之行為。違者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30萬以下(約1.5萬至7.5萬港元)罰金;民眾如有發現疑似非法騷擾海洋野生動物情形,可撥打海巡署「118」專線進行檢舉,以共同守護台灣珍貴的海洋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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