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歐博弈續寫中美貿易戰 北京反制更成熟結局更殘酷 |點經
歐盟近期密集推出了一系列針對中國的經貿限制措施。《網路安全法》、《工業加速器法案》,削減鋼鐵進口免稅配額、計畫對中國電動車加徵最高38%的額外關稅⋯⋯布魯塞爾在短短半年內,幾乎把所有對華經貿合作的敏感領域都納入了「重點防範」清單。
5月底歐盟委員會就中歐關係展開方向性討論,會後聲明重申了對華「去風險」而非「脫鉤」的基調。然而,歐盟口中的「去風險」(de-risking)是一個模糊得恰到好處的詞。它在政治上顯得理性克制,但在實踐中卻可以容納幾乎任何程度的保護主義。這裏顯然存在一個概念偷換。
所謂「去風險」——限制市場准入、分散供應鏈、強制友岸外包、加徵關稅壁壘——事實上,每一項措施都在事實上增加歐洲企業的成本、收縮歐洲市場的規模、削弱歐洲產業的競爭力。試圖消除外部風險的同時,卻在系統性地製造內部風險。歐洲國家必須認清,基礎的結構性事實是:中歐產業競爭已經攻守轉換。歐盟不是在對方門口施壓,而是在自家市場、自家重點產業設置障礙。(更多內容見:《歐盟對華發起貿易戰:10年間從「你不對」變成「我害怕」 |點經》)
不可否認的是,歐洲在情急之下,這些措施更多反映了產業競爭壓力和政治考量。其實大家心知肚明,中國的競爭優勢其實不主要來自補貼。中國電動車、光伏、新能源設備的競爭力,核心來自完整的產業鏈配套、國內市場的規模效應、長期技術積累、高效率供應鏈體系,以及基礎設施和物流成本優勢。
以新能源汽車為例,從電池材料、電芯、電機到整車生產集中在國內,產業集群效應本身就能顯著降低成本。如果僅僅因為產品便宜、品質達標就被認定為「不公平競爭」,實際上是在懲罰效率更高的生產者。如果中國電動車價格更低、性能更好,歐洲消費者本來可以獲得更多選擇。加徵關稅後,中國車售價上升,歐洲消費者購車成本增加,綠色轉型成本也跟着提高。貿易壁壘最終由消費者買單。
把話說破,事實上,歐盟真正擔心的不是補貼本身,而是中國製造業升級。過去歐洲在汽車工業、工業設備、化工、高端製造長期領先,現在中國企業在動力電池、光伏元件、電動車製造領域開始追趕甚至領先。歐盟對中國的限制,本質上是傳統工業強國面對新競爭者崛起時的防禦反應。
歐盟出手了,而中國的反制工具也已經基本明牌,且在2026年密集完成了一輪制度升級。三個月內三份國務院令密集推出:一是2026年3月31日公佈並施行的《產業鏈供應鏈安全規定》(國令第834號)。二是2026年4月7日公佈並施行的《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國令第835號)。三是2026年6月1日公佈7月1日實施的《對外投資的規定》(國令第837號)。
三份法規一出一進,與既有《反外國制裁法》(2025年3月實施規定)、《出口管制法》、《不可靠實體清單》構成完整制度體系——從出口管制到進口反制、從境內審查到境外投資保護、從應對國家行為到阻斷長臂管轄,法律工具箱已無死角。
整套體系運行邏輯是清晰的對等原則——你不制裁我,我不反制;你制裁我,我對等反制。中國商務部2025年8月第5號令反制立陶宛UAB Urbo Bankas和AB Mano Bankas兩家銀行、稀土出口管制持續收緊、三部新規密集推出,都已驗證了這套體系的可用性和可預期性。
但其實,中國最高明的戰略不是反制,而是進一步開放。當歐洲政治家試圖通過關閉本土市場來「脫鉤」時,中國選擇做相反的事:擴大市場准入、降低准入門檻、加速制度型開放。這個策略的底層邏輯是:你關門,我開門——你鎖住的是自己的存量市場,我打開的是全球增量空間。企業會用自己的選擇告訴你,哪個市場更值得投入。
既然是明牌,結局就可以推演。其一,最可能的情況是歐盟擴大反補貼/反傾銷調查範圍。在電動車反補貼稅之後,歐盟將「去風險」的工具向化工、金屬、清潔技術等更廣泛的戰略領域延伸,對更多中國產品加徵關稅。而中國的應對,對等關稅反制是一張牌,但更關鍵的牌是加速開放——在上述領域以外的新能源、數碼經濟、生物技術等領域擴大對歐企的市場准入,讓歐洲企業看到與中國合作比與歐盟政治家站在一起更有利可圖。
如此會怎樣?德國的例子是最好的說明。德國對華出口的70%以上是汽車和機械設備——這些恰恰是最容易被對等反制的品類。2025年德國對華出口已降至七年最低,如果再加關稅打擊,德企將面臨「政治上被迫配合、商業上失去市場」的雙重夾擊。
與此同時,中國進一步開放的新領域對德企形成引力——與其在萎縮的歐洲存量市場守着一個被保護的空殼,不如到中國去搶佔增量。最終壓力倒逼回歐盟內部:德國更強烈地抵制保護主義政策,法德分歧加深。歐盟保護了什麼產業,就懲罰了什麼產業的對華出口。
其二,歐盟很可能對中國關鍵原材料實施進口管制或「友岸外包」強制要求。通過立法或行政手段,要求企業降低對中國關鍵原材料(稀土、鋰、鈷、石墨等)的採購比例,強制推進供應鏈「友岸外包」。30億歐元關鍵原材料戰略、美歐《關鍵礦產戰略夥伴關係諒解備忘錄》都是鋪墊。
作為應對,中國會升級關鍵礦產出口管制。鏑已經管制,可延伸至鐠、釹、鋱等更多品類。法律基礎已相當厚實:《出口管制法》提供管控依據,《國務院關於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規定》(國令第834號)第十四條授權對外國歧視性供應鏈措施啟動安全調查和反制清單。
中國控制着全球約60%的稀土開採和近90%的稀土加工——這個籌碼不需要動用全部,只需要在關鍵時刻收緊特定品種的出口審批節奏,就能製造足夠的市場衝擊。
如此的話,就是一場曠日持久的時間戰,而最終可能造成產業空心化。如果按照美歐聯合開採、非洲替代礦源、回收技術,整個建設週期至少5至10年,短期內無解。中國不需要「斷供」,只需要讓出口審批節奏放緩、合規審查趨嚴,歐洲的清潔技術轉型就會被迫推遲。更致命的是,越封鎖原材料供應,歐洲本土的材料加工、電池製造、清潔技術整條產業鏈就越缺乏原料支撐,產能就越閒置,產業空心化就越嚴重。可見,封鎖不是保護產業,而是加速產業死亡。
再一個可能就是歐盟對中國企業在歐投資加強審查和限制。依據《外國補貼條例》(FSR)和《國際採購工具》(IPI),對中國企業在歐投資並購設置更高的審查門檻,限制中國資本進入戰略基礎設施和關鍵領域。事實上,中國已經出牌了——2026年6月1日,中國國務院公佈《關於對外投資的規定》(國令第837號),7月1日起施行。這是對外投資領域首部行政法規,其中有三條直接回應了歐盟的投資審查:
第二十三條授權商務部對「投資壁壘」啟動調查——如果歐盟的審查制度被認定為貿易相關投資壁壘,中國政府可以依法啟動調查並據此調整對歐投資政策;第二十四條明確,若任何國家對中國投資者採取歧視性禁止或限制措施,中國可以採取相應反制;第二十五條更進一步——可以將對中國投資者採取歧視性措施的外國組織或個人列入反制清單,禁止或限制其在華投資、交易合作。
換言之,中國不僅在對等反制的法律框架上「明牌」,而且剛剛完成了一次制度升級——從部門規章升格為國務院行政法規,法律位階更高、適用範圍更明確、反制工具更精准。但最關鍵的牌仍然是開放——同一部法規同時強調「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濟貿易規則」,鼓勵投資者按市場化原則參與國際合作競爭。當歐盟在「去風險」的口號下收緊大門時,中國在大門上貼出「歡迎光臨」——對比之下,資本和技術的流向不言自明。
如此以往,最可能被捲入的是那些在中國有重大商業利益的歐洲企業——空客、西門子、巴斯夫、大眾等等——它們不會選擇「退出中國」(它們會選擇遊說本國政府軟化政策。但如果遊說失敗、政策繼續收緊,這些企業的理性選擇就是將產能、研發和投資進一步向「中國+」轉移——中國代表着全球最具活力的新興科技創新力和市場增量空間,與之深度綁定遠比在被保護的萎縮市場中等待更有前途。
越封鎖產業投資,本土產業破產死亡就越快。歐盟的限制措施最終傷到的不是中國企業,而是歐洲自己的產業根基。
三個場景的共同指向:中國的策略不是「以牙還牙」,而是「以開放對封閉」。對等反制讓歐盟算清楚升級的代價,而持續開放讓歐洲企業算清楚「留守歐洲」vs「轉向中國」的機會成本。當代價和機會成本同時變得足夠明確,理性力量就會從內部瓦解保護主義政策。
中國最高明的戰略,是以制度型開放將自身發展嵌入全球產業鏈——用科技創新和生產力進步為更多國家創造增長機會,讓開放本身成為最大的反制力量。封鎖可以阻斷貿易,但阻斷不了技術擴散和生產力進步,任何圍堵終將淪為自縛之繭。
中美貿易戰提供了正在上演的參照:七年關稅戰、晶片禁令、實體清單,並未延緩中國的技術自主化,反而加速了國產替代浪潮。與此同時,美國自身的產業創新活力在退化,在電動車、光伏、5G等領域的全球份額被蠶食,本土供應鏈重建進度遠慢於預期。中歐博弈如果沿着同樣的路徑演進,結局可能更加殘酷。
是時候清醒的認識到,歐盟的真正風險不在北京,而在布魯塞爾——在自己選擇封鎖而非改革的決策中。更大的風險在於時間的不可逆性:錯過的發展視窗不會等待,錯過的時代不會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