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轉旺!地監局:準買家入市前應核實資訊 代理虛假陳述可投訴
撰文:黃祐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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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樓市轉旺,地產代理監管局提醒準買家,在作出購買決定前,務必保持謹慎並核實所有重要資訊,如地產代理等作出虛假陳述,準買家亦可向地監局作出投訴。
賣方需披露樓書、價單、銷售安排及成交紀錄冊等
樓市氣氛轉旺,近期市場上不斷有住宅及非住宅的一手物業發售。地監局提醒公眾一手住宅物業的銷售受《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規管,而在該條例下,賣方須披露指定資訊,包括提供售樓說明書、價單、載有銷售安排的文件及成交紀錄冊等,以確保銷售的透明度。
商業或工業大廈不受一手住宅銷售條例所規管
另一方面,一手非住宅物業(如商業或工業大廈)的銷售則不受《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所規管,因此針對住宅單位的披露規定並不適用於這些物業。一手住宅及非住宅物業的賣方均可能委託地產代理協助銷售活動。
準買家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提供物業所有資訊
地監局提醒準買家,當地產代理提供協助及資訊時,準買家應確認該地產代理是僅代表賣方、還是同時代表雙方。
另外準買家亦應核實物業的法定用途、確認樓面面積(住宅物業為實用面積)及所提供面積的計算基準、確認物業是否受《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所規管。另可根據適用的監管制度,要求以書面形式提供所有資訊及文件。地監局強烈建議準買家在作出購買決定前,確保已獲取並慎重考慮所有相關資料。
如地產代理等作出虛假陳述 可向地監局投訴
購買物業涉及複雜的法律及財務考慮,準買家應核實提供銷售服務的人士,是否為持牌地產代理或持牌營業員。若持牌地產代理或持牌營業員在服務過程中作出虛假陳述,可向地監局投訴。準買家同時亦應按需要諮詢律師、測量師或金融機構等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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