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公司體檢驗出有嗎啡 原因竟然關牛肉米粉事?

撰文: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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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長沙一名女子參加公司的身體檢查時,意外驗出體內有嗎啡,女子否認吸毒,並表示在體檢前只吃了一碗牛肉米粉。
原來製作牛肉米粉的餐廳老闆為了增加香味,將罌粟杆殼磨成粉末加入餸菜中,結果老闆和負責收銀的母親犯了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日前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並處罰1萬元人民幣。

長沙一間餐廳的老闆娘為增加菜式的香味,竟然加入罌粟杆殼粉末。(網上圖片)

2016年7月以來,魯某在長沙市天心區開了一家菜館經營粉面等餐飲。其間,魯某負責收銀等,母親謝某負責炒菜,魯某的父親魯某林負責買菜、配菜、清潔等。2017年5月7日早上,張女士(化名)上班前,特地在該餐館吃了一碗牛肉米粉。剛好當天公司體檢,張女士沒想到,她在尿檢中被發現對嗎啡檢測呈陽性。張小姐否認吸毒,又懷疑是早上吃的那碗牛肉米粉出問題。於是委托同事特地買了一碗送去檢測,這一測果然發現了問題。

原來早在2015年9月,魯某到老家湖南澧縣一市場購買調味料時,聽他人說在米粉中添加罌粟殼粉可以增香,便在市場一調味料店購買了1公斤左右的罌粟杆殼磨成粉末帶回餐館,並告知父母,謝某將罌粟粉末摻至牛肉、牛雜中再添加在米粉裏銷售給客人食用。而在2017年魯某再次在老家購買罌粟粉末帶回餐館。

直至2017年12月,公安機關與相關部門到餐館檢查,當場查獲重826克的罌粟粉末1袋,並現場帶走製作米粉的湯料、鹵料包、紅燒牛肉、麻辣牛肉等材料,從這些材料中檢出罌粟堿、嗎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

長期食用對人體有害

經法院判決,魯某、謝某均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並處罰金1萬元,禁止在緩刑期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的相關活動。此外,需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在媒體上公開向社會公眾道歉。

中南大學湘雅醫院藥學部的報告指,雖然罌粟殼很少直接作為毒品使用,但可以作為毒品原料,本身也具很強的成癮性,長期食用含有罌粟殼的食物亦會為危害人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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