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學校拒收2名自閉症學生 殘聯評估後已正常入學
據此前報道,2名學生到廣東省機械技師學院入學時,因患有自閉症遭勸退。9月14日,內媒《第一財經》報道指,經廣東殘聯組織專家評估後,兩名因罹患自閉症而在入學報到時遭遇「勸退」的學生均符合入學要求,涉事學校已為兩名學生辦理了報到手續。
據《法治日報》報道,其中被勸退的學生是小李,其父親李先生介紹,小李今年19歲,是一名輕度孤獨症男孩。從小到大都在廣州上學,初中上的是一所特殊學校,高中就讀於某職業中學。
李先生表示,在廣東省殘聯的推薦、協助下,小李參加了由廣東省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和廣東省機械技師學院聯合舉辦的「2025年殘疾人學生職業技能人才培養見面會暨入學測試」。當天,小李通過了筆試、面試,隨後順利收到了廣東省機械技師學院寄來的錄取通知書,錄取專業為信息工程學院的計算機網絡應用。
但當小李準備入學時,校方卻決定將其勸退。李先生表示,還有一名自閉症學生也被勸退,今年省殘聯的這個項目共錄取了兩名自閉症學生,另一名學生在報到時還算順利,但最後還是被發現並遭勸退。
廣東省機械技師學院相關部門回應稱,校方不知道小李患有自閉症,面試人員當時沒有看到他的殘疾人證,最終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出了錄取通知書。相關部門還強調,該校招收的殘疾人「基本上就是以肢體殘疾和言語殘疾這兩類學生為主」,沒有招收過自閉症學生,主要是怕影響到其他學生。
廣東上茂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周磊則認為,從法律角度看,校方的做法存在明顯瑕疵,可能構成了對殘疾人的歧視,並涉嫌違反多項法律規定,侵犯了學生的「平等受教育權」和「職業教育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的規定,錄取通知書的發出即構成要約,學生接受並報到是承諾,學生接受此時雙方的教育服務合同關係已經成立。」周磊指出,校方單方面無正當理由解除可能構成違約;校方在發出錄取通知書後又以「不知情」為由拒絕接收,後又反悔,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據和事實基礎,程序失當,涉嫌構成基於殘疾的歧視。
9月14日,內媒《第一財經》報道指,經廣東殘聯組織專家評估後,兩名因罹患自閉症而在入學報到時遭遇「勸退」的學生均符合入學要求,涉事學校——廣東省機械技師學院已為兩名學生辦理了報到手續。後續,廣州市兒童孤獨症康復研究中心還將給予該學校相關專業支持,以幫助兩名學生順利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