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造黃謠後失業離婚曾試圖自殺 維權3年報警3次僅獲一句道歉
2022年,廣西林女士的照片和信息被造謠者掛在外網,暗示可以有性交易。林女士親自找到造謠者,把他告上法庭,歷經一審二審,獲得了勝訴。這三年間,林女士經歷了自殺失業離婚,維權後獲得的卻僅僅只有一句道歉。
《央視新聞》報道,2022年7月1日,林女士收到多條好友申請,對方稱外網流傳着她的照片,並附有露骨文字,暗示可以加微信見面,甚至可以發生性關係。事發當天,林女士第一次報了警。警方表示,由於信息發在外網,很難核查到這個人的真實身份。
事發13天,林女士收到公司的處罰通報:她的私生活在外網引起較大輿論,影響到公司形象,決定罰款5000元(人民幣,下同),以茲警告。
受此影響,林女士開始尋找造謠者。利用識圖功能,她發現,在微博上有一個賬號,與造謠者發佈在外網個人主頁上的內容,高度相似。該賬號地址顯示也在廣西,並打造了醫生人設。林女士投其所好,在新註冊的微博小號上發佈相似內容,引起了對方的注意,並拿到了對方的真實微信號。
2022年8月3日,林女士第二次報警,提供了聊天記錄和線索,並在南寧市公安局三塘派出所拿到了受案回執。她將受案回執發在了朋友圈,第一次試圖澄清謠言,但換來的是「受害者也有罪」的指責和謠言。
謠言帶來的傷害,從工作開始波及到家庭和孩子。林女士開始脾氣變差,徹夜失眠,大把掉頭髮,確診了抑鬱症,孩子也從開朗轉向沉默。隨着謠言不斷擴散,愛人辭去了工作,兩人協議離婚,孩子由父親撫養。林女士工作停擺,曾負責的項目移交他人,收入減少,無力再付房貸。
2023年5月8日,造謠者黃某向林女士發來了酒店地址和房間號,表示想要聊聊。確定對方已經入住後,林女士第三次報警,要警察去核對黃某的真實信息。
2023年6月,林女士再次和造謠者黃某聯繫,對方聲稱已去派出所做了筆錄,在等待警方的進一步處罰。7月10日,警方對二人進行了調解。
經警方查證,黃某所發佈的圖片和配圖文字皆為不實信息,構成了侵犯私隱的行為。在三塘派出所民警的調解下,雙方達成了協議:黃某要在網上公開道歉,向林女士的家人和工作單位進行解釋工作,並賠償林女士20萬元。
但黃某都未兌現,2023年7月12日,南寧市公安局興寧分局對黃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罰款500元的處罰。9月25日,林女士將造謠者黃某告上法庭,一審判決:被告黃某公開道歉並賠償20萬元,但沒有支持林女士要求黃某在全網持續6個月道歉的請求。
2024年5月,黃某以「林女士和他為戀人關係,照片並非偷拍」為由提起上訴。堅持與謠言做了兩年鬥爭的林女士只覺得有一種無力感,向內媒記者哭訴,她曾選擇過自殺,被搶救了回來。
2024年8月,二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但林女士覺得,黃某並沒有因造謠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12月26日,在廣西法治日報B4版中縫處,刊登了一則來自黃某對林女士的「道歉聲明」,但是沒有給出一分賠償款。由於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凍結了黃某的賬戶,並將黃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025年,案件執行終結。在7月份,執行法官告訴林女士,黃某已被司法拘留15天。對於造謠者黃某賠償金額的執行,林女士已經向法院申請了執行懸賞,截至目前,申請還沒有獲得法院的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