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獨居老人逝世 姪女獲贈樓被其父隱瞞 逾期失效損失百萬房產

撰文:盛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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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媒《新民晚報》報道,上海一名獨居老人青阿姨去世後,其哥哥鶴阿伯在遺物中發現一份遺囑,寫明將自己名下的涼城路房屋贈給鶴阿伯的女兒小芳。但鶴阿伯稱害怕該遺囑影響兄弟姐妹5人的關係,於是隱瞞了遺囑的存在,1年後小芳才得知遺囑的存在。

法院表示,因小芳對遺贈應有所預見,卻在青阿姨去世一年後才表示接受,遠超《民法典》規定的「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的期限,應視為放棄受遺贈,最終,上海虹口區人民法院判決房屋及其他遺產均按法定繼承分割。

2025年8月22日,上海城市風光航拍。(CFP)
虹口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三級法官張瑩驊。(上觀新聞)

2022年2月,獨居數年的青阿姨離世,由於沒有生育過子女,父母、老伴都已先於其過世,社區只能聯繫了青阿姨的哥哥鶴阿伯來料理青阿姨的後事。

鶴阿伯在整理青阿姨的遺物時,發現其生前使用的筆記本中居然記錄了一份落款日期為2014年的「遺囑」,其中明確表示,將自己名下的涼城路房屋「贈送給侄女小芳(鶴阿伯之女)」。

青阿姨怎麼會把數百萬的房子遺贈給小芳呢?報道指,青阿姨一共有4個兄弟姐妹,兄弟姐妹5人因父母遺產分割產生分歧,隨後幾乎斷聯。但在老伴去世後,青阿姨又與鶴阿伯家恢復來往,並於2014年前後向鶴阿伯和小芳承諾會將涼城路的房子也留給小芳。

示意圖。(CFP)

鶴阿伯為避糾紛,隱瞞了青阿姨的死訊與 「遺囑」。直至一年後,大哥松大伯偶然得知青阿姨已經故去,兄弟姐妹又一起商議青阿姨遺產的分配事宜,但本就不和睦的5人再次爆發衝突。

無奈,鶴阿伯只能與小芳商議,小芳表示自己有意按照青阿姨的遺願接受涼城路房屋,詢問松大伯等對此有無異議。但松大伯、華阿姨、玉阿姨沒有給予明確回覆,而是在不久之後向上海虹口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鶴阿伯列為唯一被告,要求按照法定繼承分割包括涼城路房屋在內的青阿姨的全部遺產,並分割已經由鶴阿伯領取的喪葬費、撫恤金。小芳隨即以受遺贈人身份要求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要求按照「遺囑」取得涼城路房屋的全部產權。

示意圖。(CFP)

小芳稱,自己對青阿姨的「遺囑」並不知情,直至2023年9月才從父親鶴阿伯處得知遺贈事宜。鶴阿伯表示載有「遺囑」的筆記本一直由自己保管,小芳確不知情。至於不告知小芳的原因,鶴阿伯堅持稱是不願意小芳捲入其兄弟姐妹的矛盾和糾紛中,希望讓渡身外之物換取家庭安寧。

法院經審理認為,鶴阿伯作為遺贈保管人,在明知小芳可獲巨大利益的情況下,長期隱瞞且未告知,不合常理。結合青阿姨生前曾與小芳談及贈送涼城路房屋等細節,可推定小芳對遺贈應有所預見,卻在青阿姨去世一年後才表示接受,遠超《民法典》規定的「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的期限,應視為放棄受遺贈。

最終,法院判決涼城路房屋及其他遺產均按法定繼承分割,小芳的訴訟請求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