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欠錢迫智力殘疾村民當村支書背債 當事人:我成了全村笑話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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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新鄉市輝縣市(縣級市)居民郭白某向內媒爆料,他在擔任輝縣市南寨鎮孫石窯村村委會主任、黨支部書記期間,因村裏財政困難,他一直墊付資金供村裡日常工作使用,內地法院近年判決村委會須歸還郭白某78.1萬元人民幣。

豈料,村委會竟任命郭白某的同族堂弟郭黑某當村支書,讓郭黑某成了欠錢不還的「老賴」,郭白某稱,郭黑某是村裡人人皆知的智力殘疾人士,長期享受五保戶保障待遇,「他怎麼可能成為村支部書記?這是金蟬脫殼,讓一個智力殘疾人頂包當老賴。」

今年已经61岁郭黑某自述,自己小時候從樹上摔下,摔傷了腦袋,後來辦理了二級殘疾證書,日常靠國家發放的補貼生活,有時也會在鎮上打短工掙錢,村裡的房子長期沒住,已經半荒廢了,「村裏人都笑話我,說我當書記了。不知道我啥時候當的書記,沒人通知我。」

郭黑某說村裡人笑話他「當書記」。(封面新聞)

郭白某介紹,他早些年做生意掙了一些錢,2002年開始擔任輝縣市南寨鎮孫石窯村村委會主任、黨支部書記,後因違規違紀問題被免職。任職期間,因村裡財政困難,他一直墊付資金供村裡日常工作使用。

2022年,郭白某向村裡討要欠款未果,將村委會及法定代表人(時任村黨支部書記)帖某起訴至法院。同年,輝縣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孫石窯村委會返還郭白某78.1萬餘元。一審宣判後,孫石窯村委會上訴。2022年12月,新鄉市中院二審宣判,認為雙方之間並非民間借貸的法律關係,非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範圍,判令撤銷一審判決。

郭黑某出示自己的殘疾證。(封面新聞)

2022年,郭白某向村裡討要欠款未果,將村委會及法定代表人(時任村黨支部書記)帖某起訴至法院。同年,輝縣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孫石窯村委會返還郭白某78.1萬余元。

郭白某稱,2024年7月他收到輝縣市人民法院的《執行裁定書》,發現原本的案件被告之一、孫石窯村委會的法定代表人,從村支書帖某變成村民郭黑某。

郭白某指出,他找法院覈實,法院拿出兩份材料告訴我,南寨鎮向法院提供了文書,說帖某在4月份已經辭去了村支部書記職務,南寨鎮5月份下達紅頭文件,已經任命郭黑某擔任孫石窯村黨支部書記。

記者聯繫原本的村支書帖某時,對方表示對此事「不清楚」,隨後掛斷電話。對此,輝縣市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帖某原本是該市某局的普通職工,後來擔任孫石窯村黨支部書記時出現了這場官司,為了躲避成為被執行人,與南寨鎮管理公章的人員串通,偽造了所謂的任命通知,並將該紅頭文件提交給法院。

該《執行裁定書》顯示,將孫石窯村委會銀行賬戶5.8萬元划撥給郭白某後,村委會名下已無可執行財產,因此對該村委會及其法定代表人郭黑某發出限制消費令,將其列為被執行人。

智力殘疾村民因荒唐任命成「笑話」 當地已對相關人員追責處分

12月14日,記者在輝縣市找到了郭黑某,他今年已經61歲。記者在村裡走訪時,多位村民都表示聽說過郭黑某被任命成村支書,村民們對此都呵呵一笑,當作笑話談論。

12月15日,該案的執行法官表示,他已經不在執行局工作,該案當時是根據南寨鎮政府送來的文件做的執行變更,他並不知道郭黑某的具體情況,「鎮政府送來的文件肯定是可信任的。」

輝縣市人民法院負責人表示,執行裁定是根據鎮政府文件變更的,「如果裁定錯了,我們再根據政府下文件,做個補正就行了。」該負責人介紹,已經針對此事進行處理,分別對帖某、公章管理者以及時任南寨鎮鎮長進行了黨紀政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