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萬喚不醒孩子!河南女童術後成植物人 醫院擔全責賠償
今年2月,內地一名9歲女童在河南省人民醫院接受「支撐喉鏡下喉部靜脈畸形硬化劑注射術」,之後再沒有清醒過來,還出現出現氣管插管被咬扁、通氣不暢的危急情況,成為植物人。該院醫務人員更被揭在診療過程中存在多項篡改、修改病歷資料的行為。
據《奔流新聞》報道,12月18日晚,受害者家屬透露,當日已收到河南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對女童瑞瑞(化名)訴河南省人民醫院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一案的一審判決書,河南省人民醫院被判賠償瑞瑞醫療費、輔助器具、殘疾賠償金、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共計2016778.53元(人民幣,下同)。
法院審理查明,2025年2月,瑞瑞因頸部、咽部血管畸形在河南省人民醫院接受手術治療。術後在重症監護期間,患兒出現氣管插管被咬扁、通氣不暢的危急情況,後發展為腦水腫並持續昏迷,經雙方確認構成一級傷殘。
案件審理期間,法院委託的兩家司法鑒定機構均終止鑒定,理由分別為「無法確定鑒材準確性」及「超出鑒定能力範圍」。2025年8月,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專項調查給出關鍵結論:該院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存在多項篡改、修改病歷資料的行為,包括修改知情同意書內容、調整手術記錄、塗改生命體徵資料等,嚴重違反《病歷書寫基本規範》及《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相關責任人已被立案處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因醫療機構「偽造、篡改病歷資料」推定其有過錯。結合鄭州市衛健委的調查結論及醫院在訴訟中自認承擔全部責任的意思表示,法院判定河南省人民醫院對患兒的損害後果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據此前報道,今年2月10日,吳女士帶著9歲的女兒瑞瑞從浙江來到河南省人民醫院。孩子頸部與會咽部有個小腫塊,已經伴隨她九年多了。醫生向吳女士解釋,孩子血管畸形,需要做個小手術,「就是個注射手術,住院一周就好,不影響孩子上學」。 2月13日上午9時50分,瑞瑞被推進手術室,接受「支撐喉鏡下喉部靜脈畸形硬化劑注射術」。然而,瑞瑞卻沒有再清醒過來。
家屬獲取的醫療記錄顯示,2月19日上午10時,查房醫生發現瑞瑞的氣管插管已被咬扁,通氣不暢。然而,新的氣管插管直到中午12時50分才被換上。更令人震驚的是,當日17時35分,醫護人員再次發現氣管插管位置異常,卻直到19時50分才行急診氣管插管術。從首次發現氣道不通暢到最終處理,整整過去了7個小時。2月23日,瑞瑞出現眼瞼閉合困難、雙眼上翻症狀。緊急頭顱CT顯示,孩子已出現腦水腫。
吳女士在查閱病歷時,發現醫院多科室醫護人員集中篡改了病歷。8月6日,《鄭州市衛健委行政事項答覆意見書》確認病歷篡改行為屬實,並對涉及的13項問題依法立案處理。9月12日,瑞瑞家屬向鄭州市衛生健康執法支隊提出了48條投訴內容,要求對河南省人民醫院的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和行政處罰。截至11月17日,他們仍未收到回復。同日上午,瑞瑞家屬起訴河南省人民醫院一案在河南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家屬向醫院索賠各項費用共計250餘萬元,並要求公開道歉,法院未當庭宣判。
12月18日晚,在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吳女士告訴記者,她認可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但重要的是她在判決中沒有看到造成女兒成植物人的真正原因,醫院也沒有向家屬道歉。
「我目前還沒看到相關醫護人員被追責。」吳女士希望有關部門能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