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周瑜」開公司取名「豬葛亮」 諸葛亮後人怒批:惡意營銷
近日,廣東東莞一家名為「豬葛亮食品有限公司」的企業在網絡意外爆紅。除了企業名稱與三國名將「諸葛亮」諧音外,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竟名為「周瑜」。但諧音商標卻引起諸葛亮後裔不滿,他們聯名要求相關商家撤銷該商標。
諸葛後人批諧音標籤傷害感情 涉事企業稱將註銷
據《瀟湘晨報》報道,近日,一家位於廣東東莞的「豬葛亮食品有限公司」於近日引發廣泛關注。除了公司名稱與三國名臣「諸葛亮」諧音外,其法定代表人周女士的名字,恰巧與諸葛亮的宿敵「周瑜」同名。
1月31日,有自稱諸葛亮的後裔的人士對此發表聲明,指利用「豬」與「諸」諧音註冊「豬葛亮」為商標或企業名稱,屬於攀附歷史名人、惡意營銷的行為,傷害了諸葛後裔及敬仰諸葛亮的人們的感情。
諸葛亮後裔代表稱,目前已發現全國有近200家以「豬葛亮」為名的商標或企業。他們擔心這類「諧音梗」的濫用會誤導公眾,甚至醜化歷史人物形象,嚴重影響傳統文化的傳承。
「我們現在並非要追究法律責任,畢竟商標是獲許可的,但我們認為商標局應更嚴格審核,我們將正式提出申訴。」聲明署名中的一位「諸葛亮後人」表示。
2月4日,有內媒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信息發現該公司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法定代表人信息均有清晰標注,該企業信息真實存在,目前為存續狀態。
據《上遊新聞》報道,東莞市豬葛亮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女士回應稱,公司名稱系自主構思,在合法合規前提下註冊,並非刻意惡搞或蹭熱度。她同時表示,公司節後將不再經營,會按規定辦理注銷手續,並對網友的調侃表示理解。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丁金坤表示,根據《商標法》第10條之規定「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不得作為商標」。
諸葛亮是眾所周知的先賢,民眾看到「豬葛亮」商標,自然而然會聯繫到「諸葛亮」,以此作為商標,有傷諸葛亮形象。故諸葛後裔可以根據《商標法》第44條的規定,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將「豬葛亮」商標宣告無效。使用「豬葛亮」企業名稱的,法理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