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9歲童收費滑板場離奇嚴重摔傷浴血 CCTV拍不到場方不擔責
廣州一名9歲男童在某滑板場內摔傷,上嘴唇裡外貫穿,外面縫了3厘米,裏面縫了6厘米。對於男童受傷,滑板場則回應,男童和其母親進入場地前已簽署「免責協議」,知曉「風險自擔,責任自負」,因此場地方並無過錯,無需擔責。
《廣州日報》16日報道,2月19日,鄧女士付款25元人民幣帶著9歲的兒子進入一家滑板場,隨後男童在運動期間嚴重摔傷,地上一片血跡。當時場地無工作人員,大概一分多鐘後,一位私人教練入場檢查男童傷勢抱起離開。
之後男童就醫,因上唇內外貫穿,外面縫了3厘米,裏面縫了6厘米。鄧女士說,「醫院光縫針就縫了兩個多小時,醫生說傷口並不是牙齒磕碰貫穿的,可能是尖銳物品造成的。」 對此,場地方稱男童是磕碰到了滑板或是頭盔才受傷,鄧女士則反駁,滑板和頭盔上並無血跡,不像是磕碰這些物品所致。
可惜事發地點位於監控盲區,且另一個攝像頭「正在測試」,無法提供事發時的影片,很難判斷男童為何受傷。但鄧女士認為,場地收取費用,卻無人巡視,且設施可能存在隱患,應付主要責任。
場方:與我無關 對方已簽「免責聲明」
對於男童受傷,滑板場方面的工作人員強調,在進入場地之前,成年人以及所有未成年人的家長,都需要簽署一份「免責協議」,其中寫明「風險自擔、責任自負」。
同時,滑板場內場地門口也立著一塊「免責聲明」標示牌,註明滑板運動屬於極限運動,所有進入滑板場人員因個人原因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破壞公私財物或引發暴力事件等意外事故/件的,由此造成的後果及法律責任由本人完全承擔。
另外,工作人員也稱,男童受傷當天肯定有人員在崗,但對具體情形不清楚。
律師:「免責聲明」合法性存疑
河南通參律師事務所劉鵬舉律師指出,「滑板場其聲明中試圖通過格式條款單方面免除自身責任的做法,合法性存疑。收費經營者保障參與者安全的法定義務是強制的,不能通過單方聲明預先排除。高風險運動場地事發時無工作人員在場,屬管理重大缺失;若傷害確由場地尖銳物造成,則直接證明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監控未能記錄事發過程,雖非直接過錯,但增加了場地方的舉證難度」。
律師強調,這些屬於其應承擔的額外風險,而非運動固有風險。滑板作為極限運動,適用「自甘風險」原則,若因家長監護疏忽導致或加重傷害,可相應減輕場地方責任。建議家長重點收集場地管理過錯與設施缺陷的證據,通過協商、調解或訴訟途徑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