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色警派出所內迫15歲女口交 僅判監2年9個月 家屬悲憤擬上訴

撰文:許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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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福建一名15歲少女因毆打他人被叫到當地派出做口供,未料竟被派出所教導員李某單獨留在辦公室實施猥瑣,包括撫摸胸部、口交及射精等。今年3月16日,法院宣判李某強制猥褻罪成,判囚2年9個月,但少女父親直斥判刑過輕,稱事後女兒精神崩潰、自殘甚至離家出走,計劃申請上訴,對李某提起民事訴訟申請賠償。

福建一名15歲少女被派出所教導員實施猥瑣。(新黃河)

誘母離開辦公室 以「拘留」為名脅迫少女口交

濟南日報《新黃河》報道,事發於去年6月16日,15歲的少女小君(化名)因毆打他人,與母親被傳喚至牙城派出所做筆錄,當時李某藉故讓小君母親先行離開,隨後以「拘留」為由脅迫,對小君實施摸胸、口交及射精等猥褻行為。

之後小君回家情緒失控大哭,在母親連番追問下才揭發李某惡行。隨後小君父親致電李某對質,但李某極力否認,更聲稱「我是為了你們好、你不要污衊警察、我不會拿前途開玩笑。」其後小君父親憤而報警。

當日李某被帶走調查,警方在他辦公室的垃圾桶、褲子襠部處、警服及小君鞋帶檢出精液,DNA鑑定與他本人吻合。

法院宣判李某強制猥褻罪成,判囚2年9個月。(新黃河)

少女自殘離家出走 家屬斥判刑2年9月過輕

小君父親透露,事情發生後,小君常崩潰做噩夢,拿刀割腕自殘,手臂佈滿血痕,隨後更四度離家出走,現在獨自在江西打工,亦不和家人保持聯繫。而小鎮人言可畏,街坊流傳各種難聽的流言蜚語,甚至還謠傳小君母親被強暴,導致一家人生活深受影響。

今年3月16日,霞浦縣法院認為李某以脅迫手段強制猥褻他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且身為公務人員利用職權犯案,對象為未成年人,手段惡劣,可酌情從重處罰,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9個月。李某未當庭提起上訴。

但對於這個結果,小君父親表示難以接受,女兒受到影響一生的傷害,但李某才入獄2年9個月。他亦感嘆,案發至今派出所及李某家屬從未有過一句道歉,只有李某在開庭時說了聲「對不起」,目前他打算找律師對李某提起民事訴訟並申請賠償,為家人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