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16歲女遭好友狂捅25刀重傷 行兇者輕生亡 事主向監護人索賠
6月6日,杭州16歲少女小陳反映,今年3月好友因心情不佳到家中作客,不僅殘忍地將她飼養的貓扔下樓摔死,更用水果刀將她捅刺25刀致重傷。
事發後,行兇者輕生身亡,警方立案後作出撤案處理。行兇者母親提交的病歷顯示,其女兒疑似患有中度抑鬱症。小陳表示,其各種治療費至少需要十餘萬元,將依法向好友的監護人索賠。
《新京報》報道,小陳介紹,今年3月27日,好友因心情低落,於是她讓對方到家中作客,準備翌日陪好友看心理醫生。當晚,好友因失眠到客廳與寵物貓玩耍,期間將貓扔下樓摔死。
小陳從好友口中得悉此事後,決定外出尋貓,結果對方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向她連續捅刺,全身傷口共計25刀,幸鄰居聽到動靜後開門,才將她救下。經法醫鑑定,小陳傷情為重傷二級,肺及內臟多處嚴重受損。
事發後,好友輕生身亡,警方對此案立案後依法作出撤案處理。好友母親向警方和代理律師提交病歷,顯示好友此前被診斷為疑似中度抑鬱症。
目前,小陳的各類治療費用至少需要十餘萬元,她和家屬將依法向好友的監護人索賠治療費及相關損失。代理律師表示,根據法律規定,偵查過程中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應當撤銷案件。家屬已向公安部門申請司法救濟金,民事索賠方面正先行組織調解,但因對方調解意願較低,若調解不成功,後續將通過訴訟等法律途徑繼續維權。
律師又稱,依據法律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監護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責任不會因行兇者死亡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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