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航班提前10分鐘起飛 大學生告海航獲賠 網民:就缺較真的人
近日,「大學生起訴海南航空提前10分鐘起飛」一事引發關注。該名大學生胡棟誠表示,目前已收下海南航空賠償的住宿費用,「將在海航修改運輸總條件、雙方無異議後,再簽署調解書。」6月26日,海南航空方面表示,關於運輸總條件的修訂工作正在推進中,預計將於7月30日前完成。胡棟誠的行為獲得不少網民點讚,「社會進步需要這樣較真的人」。
航班提前10分鐘起飛 海航以「未超15分鐘」拒賠
綜合內媒《南方都市報》、《澎湃新聞》報道,來自廣東的胡棟誠介紹,自己原計劃於4月3日7時40分搭乘海南航空從深圳飛往呼和浩特的HU7731航班。「我原定在石廈站乘坐首班地鐵,於6時44分到達深圳寶安國際機場,在無託運行李且有易安檢的情況下,我很確定自己能在7時20分的截止登機時間前趕上飛機。」
3月25日,胡棟誠接到海航通知,航班起飛時間提前至7時30分。他稱,這樣會導致截止值機和截止登機的時間也相應提早10分鐘,認為存在誤機風險。當天,他向海南航空提出免費退改簽或報銷登機前一晚的住宿費用、打車費等,海航以「未超15分鐘」為由拒絕。
據公開資料顯示,《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國內運輸總條件》「客票變更」一欄顯示,「航班取消、航班出港延誤/提前超過15分鐘、航程改變、艙位等級變更及承運人無法運行原航班等情形,可按照相關規定辦理非自願變更。」
當事人起訴海航獲賠 海航承諾將修改運輸條款
申訴未果後,胡棟誠向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起訴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我在訴訟請求中寫明了要求海航賠償我前一晚住宿費103.84元(人民幣),並承擔訴訟費,更重要的是確認海航運輸總條件中的格式條款無效。」5月7日,寶安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5月22日,海航方面表示,願意承擔住宿費,但是否修改運輸總條件仍需討論。胡棟誠稱,「我認為海航並不是從根本上解決此問題,因此沒有收取住宿費。」幾日後,海航再次聯繫胡棟誠,承諾將在7月30日前修改運輸總條件。
當事人獲網民按贊 多家航司取消15分鐘時間門檻
事件曝光後,迅速引發全網廣泛關注與討論。不少網民為胡棟誠主動依法維權點讚,「雖然賠的少,但是改變了規則,牛」「社會進步需要這樣較真的人」「必須較這個真,15分鐘門檻是霸王條款,為小胡同學點讚」。但也有部份網民認為,僅因航班提前10分鐘起訴,未免小題大做,「現在人怎麼了,提前10分鐘也能。」
有業內人士指出,海航15分鐘以上構成延誤標準出自民航局《航班正常管理規定》。該規定本質是航班正常率的行政統計口徑,目的是用於行業數據統計和服務質量考核,從未把「提前起飛不足15分鐘」界定為「正常航班」。
受該事件影響,目前天津航空、春秋航空等公司已取消15分鐘時間門檻,只要是航司原因提前,旅客都能辦理非自願變更或全額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