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護士被舉報賣淫 醫院憑微信對話定罪開除 法院判醫院賠11萬

撰文:許祺安
出版:更新:

内地一名在醫院工作近12年的女護士,因遭匿名舉報非法性交易,其中有微信聊天截圖顯示她向對方索要錢款及涉及酒店開房,最終被醫院以「生活作風不正當」為由開除。

事後女護士申請勞動仲裁,最終法院裁定醫院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須判處賠償女護士11.7萬餘元(人民幣,下同)的賠償金。

内地女護士遭匿名舉報非法性交易,被醫院以「生活作風不正當」為由開除。(示意圖,與事件無關,圖片來源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披露這宗案件,自2013年7月起,葉某在該醫院擔任護士,雙方簽訂有勞動合同。2025年5月,醫院收到匿名舉報並附上一份葉某與一名銀行職員黃某的微信聊天截圖。

聊天截圖中,黃某問:「那開個房等我?」葉某回:「轉錢給我,就可以。」並表示自己沒錢,要求對方再轉500元去開房。

隨後黃某說:「我10點半到」,接著葉某催促黃某「現金哦,一分錢都沒有了,還錢,還差1000多」,黃某接着回答「你開房洗澡」, 葉某回「10點半前去到」,然後黃某回覆「我一個小時到」, 最後,葉某接收了黃某的微信轉賬。

醫院收到舉報及微信聊天記錄後,在未向公安機關報警的情況下,於同年6月發函通知工會,指葉某存在「生活作風不正當」的失德行為並涉嫌非法性交易,嚴重違反醫院規章制度和醫務人員職業道德準則的有關規定,決定予以開除,解除勞動關係。

當時葉某已在醫院工作11年11個月,她不服被醫院開除,隨即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1萬7032.88元,惟醫院不服,便提起訴訟。

法院裁決書。(中國裁決文書網)

一審法院審理後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醫院沒有認定非法性交易的執法權。葉某的行為未經公安機關查證及給予治安處罰,醫院單方面主張其存在非法性交易,法院不予采信。

雖然葉某與黃某在微信聊天中談及金錢與開房,但這不足以認定就是非法性交易,因為與戀愛中的異性亦可能存在該情況。加上葉某的私人生活並未對醫院聲譽造成實際影響,開除葉某屬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最後法院判醫院向葉某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17032.88元。

醫院隨後提起上訴,稱當初不報警是出於保護醫院及葉某的名聲,但不以此否認其涉嫌賣淫。

然而,二審法院認為,從微信內容看「不能證明就是性交易,也有可能是戀人之間行為」。雖然院方聲稱曾與葉某談話核實,確認其生活作風不正當,但卻沒有相應證據證實,因此醫院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屬違法解除。最終,法院維持醫院須向葉某支付11.7萬餘元賠償金的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