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男小區樓頂跳傘遭行拘 網民批:為了流量不顧一切|有片

撰文:吳真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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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成都一名23歲男子為博取網絡關注,在成華區某小區高層樓頂進行跳傘,並將影片剪輯發布至社交平台。7月2日,成都市公安局成華區分局發布警情通報稱,經查,該男子的行為已嚴重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對其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男子市區內跳傘遭網民批:為了當網紅做這種出格的事

通報指出,6月30日晚11時許,涉案男子任某某在成華區某小區高層樓頂實施跳傘。據影片顯示,任某某背著跳傘包,從天台一躍而下,降落滑行的過程中貼近住宅樓和樹叢。影片被發布至社交平台。

任某某在成華區某小區高層樓頂實施跳傘。(影片截圖)
任某某在成華區某小區高層樓頂實施跳傘。(影片截圖)
任某某在成華區某小區高層樓頂實施跳傘。(影片截圖)

據任某某社媒平台置頂影片顯示,早在2024年5月,他就在市區高樓頂嘗試過跳傘,不少網民質疑這一危險做法,「市區內跳傘萬一把行人砸了」「為了能當網紅,都在做這種出格的事兒,導向很有問題。」「現在為了流量已經不顧一切了嗎。」

涉事男子未取得從業資質 警方提醒

7月2日,成都市公安局成華區分局發布警情通報,經核實,任某某未取得相關從業資質,其行為已嚴重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依照相關規定,警方對其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並針對此次未經審批進行的航空體育活動的行為,通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任某某降落滑行的過程中貼近住宅樓。(影片截圖)
任某某降落滑行的過程中貼近住宅樓。(影片截圖)

警方提醒,跳傘須在依法批准的專用空域和場地內,嚴格依照法規及行業規範開展。未經審批許可,嚴禁在城市建築、橋樑、廣場等公共區域實施此類活動。對在居民區、人員密集場所實施違反公安行政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快從嚴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