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女孩在家中被殺 兇手竟是生父 只因一句話下毒手網民盼徹查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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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央視節目《一線》披露了一起父親殺女兒命案。在過年前年僅21歲的劉清死在家中。劉清的父親劉明當時稱,回家後發現女兒遇害,後來經過警方調查,懷疑兇手就是劉清的父親劉明。

劉明最終坦誠案發當天父女兩人發生了爭吵,劉清稱如果劉明再碰她,就告他強姦。劉明事後稱,該句話令他產生殺人滅口的想法,劉明便將劉清捅死,隨後偽造現場,將屍體拖進衛生間,之後對警方謊稱是回家後才發現女兒屍體。事件在內地引發討論,許多網民懷疑女孩生前的「強姦」控訴為事實,希望警方再度調查後能加重判刑。

央視報道稱,劉清出生後,劉清的母親患上了產後抑鬱症。不久後,劉清的父母離了婚。劉明單身一人,劉清也被送去姑姑家寄養,直到15歲才重新和父親生活在一起。劉清在與父親同住的第一個除夕夜試圖自殺,最終以劉清受輕傷作罷。此後,劉清便輟學,開始交男朋友,似乎一心一意想要離開這個家。

劉清的父親劉明。(央視)

在朋友和男朋友眼中,劉清陽光熱情,但在面對父親時,劉清就變了一個人。案發當天,劉清回到家中,看見父親劉明在家轉身想走,卻被劉明拽了回來。監控視頻顯示,劉明把劉清帶回家隨後,劉清對劉明怒罵,父女二人爭執了起來。

隨後劉清對劉明說「如果你再碰我,就告你強姦」,劉明聽完這句話後就將劉清捅死,之後偽造現場將女兒屍體放入衛生間。

CCTV顯示劉清把劉明帶回家。(央視)

央視報道稱,警方抵達命案現場時劉明已經叫來了殯儀車。於是,警方一邊排除其他嫌疑人,一邊暗中對劉明展開調查,隨後也發現了劉明的另一個破綻,劉明曾言之鑿鑿稱自己在案發前沒有回家過,但案發當天他曾多次出入單元樓,監控也拍下劉明用紙巾擦拭手上的傷。劉明承認,是他殺害了親生女兒劉清。

在過年前年僅21歲的劉清死在家中。(央視)

警方表示,原本劉明可以對劉清進行施救,但當時劉明覺得有她沒她都一樣,不想要了。警方更指劉明偽造了案發現場,誤導警方的偵查方向。

律師指嚴重違背人倫應該予以嚴懲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周振傑教授表示,劉某故意殺害他的親生女兒,從定性來講,構成了刑法第232條規定的故意殺人罪,「因為劉某殺害的是自己的親生女兒,屬於直系血親相殘,應該說是嚴重違背人倫」。

他稱,在司法實踐中,我們會將其評價為動機卑劣,主觀惡性極深,同時,殺害親生女兒的行為,踐踏了家庭倫理,社會影響極壞。

在量刑層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若干意見》第七條也明確規定,對於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等嚴重暴力犯罪,要作為嚴懲重點,依法從重處罰。同時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也規定,對於施暴人殺害家庭成員,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或者具有毀屍滅跡,多次施暴等情節的,應當依法嚴懲。

在過年前年僅21歲的劉清死在家中。(央視)

周振傑提到,劉某在犯罪之後還轉移屍體,擦拭痕跡,掩蓋他殺人的事實,這些行為在理論上,屬於事後的不可罰行為,是可以作為從重行為來考量的,因為這些體現了他主觀惡性極深,毫無悔罪的表現,同時,他這些行為反映了對抗偵查、浪費司法資源、增加破案難度的主觀意圖,客觀上也確實造成了這樣的後果,進一步放大了他漠視生命的主觀惡性,所以可以直接排除故意殺人罪中情節較輕的適用。

網民點睇:

女孩情急之下脫口而出要控告父親強姦,很難是憑空捏造。倘若平日里沒有遭受過侵犯、騷擾這類不堪的對待,她不會用如此沈重的話語當作自保的底氣。
一個父親對「強姦」二字的應激反應,不是自證清白,而是殺人滅口——這等於當著全世界的面,親手給自己的罪名按下了「確認鍵」。
這是多年性侵+殺人滅口吧,新聞說得這麼含蓄,可能是只能查到一些不足以定罪的旁人證詞,已經死無對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