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復合被拒 湖北男割喉殺前女友還試探補刀 一審判死緩檢方抗訴

撰文:盛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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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媒《揚子晚報》報道,去年9月,湖北襄陽一名四十多歲的男子朱某虎因求復合被拒割喉殺害前女友,期間還試探鼻息再補刀。2026年7月31日,一審法院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檢察院提起抗訴,認為一審量刑畸輕。家屬也表示並不認可一審判決所稱的「情感糾紛」,認為死緩判決過輕。

受害者生前相片。(揚子晚報)
現場CCTV記錄下行兇全過程。(揚子晚報)

求復合被拒殺人

據報道,死者朱某群的家人介紹,朱某群雖與朱某虎交往過,但案發前早已提出分手。然而朱某虎多次騷擾受害人及其家人,案發前多次作出死亡威脅。

2025年9月15日,朱某虎與朱某群商量復合遭拒,強行衝進朱某群家中院內,持刀捅刺朱某群頸部十數刀。現場閉路電視(CCTV)記錄下全過程,家屬稱兇手第一次動手便割喉導致大出血,「其間還多次用手探鼻息,看有沒有呼吸,然後又補了幾刀,然後朝自己肚子扎了幾刀,才逃離現場。」朱某群因左側頸總動脈斷裂大出血死亡,而朱某虎對自己刺的幾刀並不致命,很快被警方拘捕。

受害者生前相片。(揚子晚報)
現場CCTV記錄下行兇全過程。(揚子晚報)

一審判死緩

2026年3月23日,該案一審在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7月31日作出判決。一審判決書顯示,被告人朱某虎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鑑於本案確因情感糾紛引發,朱某虎無犯罪前科,到案後能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當庭自願認罪,故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檢方抗訴

死者家屬對於該結果並不滿意,他們認為案發前就已分手,並非感情糾紛。家屬向檢察院提交抗訴申請,檢方決定提起抗訴。檢察院依法審查後認為,該判決確有錯誤,情感糾紛的從寬理由不成立;朱某虎殺人動機卑劣,主觀惡性極大,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嚴重,即便其當庭自願認罪,也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一審法院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屬量刑畸輕。

刑事抗辯書。(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