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紙紮祭品驚見個人履歷及標書 商家疑為慳成本買廢紙做花圈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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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民爆料,在河北滄州參加一場白事時,驚見現場焚燒的花圈等祭祀紙品上,赫然印有企業投標文件與包括個人照片、姓名、工作經歷的個人履歷,懷疑商家為節省成本使用二手廢紙再製作祭品。

《大象新聞》、《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有網民反映,用於祭祀的紙品上清晰可見證件照片、姓名、工作經歷等個人履歷,甚至印有「投標文件」等字樣,疑似是辦公影印文件被回收後重用。

這些標書、簡歷等文件包含大量個人隱私信息和企業商業信息,其中包括山東廣饒縣某開發區的一個改擴建項目。

祭祀紙品上印有包括個人照片、姓名、工作經歷的「人員簡歷表」。(華商報大風新聞)

爆料網民稱,他並非此次白事的經辦人,不清楚祭祀紙品的來源,但花圈、祭祀紙品肯定是商家批發購入,「只能說這些辦公複印件在沒有銷毀的情況下,就被當廢紙賣了,隨後又被紮花圈的人買來使用」。

該網民表示,涉事商家的行為確實有悖道德,為降低成本購入印有資料的廢紙製作祭祀紙品,嚴重違背職業道德。

祭祀紙品上印有包括個人照片、姓名、工作經歷的「人員簡歷表」。(華商報大風新聞)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非法使用、加工他人個人信息。投標文件是投標人基於特定招標目的提交,招標人或代理機構無權將其用於祭祀等完全無關的用途。受影響的個人可以依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六十九條,要求行為人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侵權責任。

付建表示,投標文件的流轉和銷毀有專門規範。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後,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隨意開啟或處置。達到保存期限後,銷毀也應當依法處理,而非流入廢品回收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