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繼母介紹12歲女童進黑工廠 右臂遭機器絞殘工廠僅賠1萬元
《澎湃新聞》報道,河北邯鄲曲周縣一名12歲女童小雅(化名),因厭學未升讀初中。2025年,她在繼母的介紹下來到一家無證橡皮泥黑作坊務工,剛入職半個月便被機器絞傷,經鑑定構成6級傷殘,涉事工坊僅賠償1萬元(人民幣,下同)醫藥費便拒絕支付後續治療費用。
小雅父親提起民事訴訟後,曲周縣法院一審判決認定,作坊經營者承擔70%賠償責任,扣除已支付的醫藥費,尚應支付62070.4元,小雅監護人承擔30%責任,該判決現已生效。
據報道,2025年6月,時年12歲的小雅小學畢業,因為厭學沒有繼續念初中。小雅稱自己學習學不進去,就想工作。薛女士則介紹,因為她不給孩子追星買票的錢,小雅就想自己掙。
同年11月,因為繼母薛女士所在的橡皮泥加工廠缺人,薛女士將小雅介紹進工廠務工。該工廠設於一處民房內,且無營業執照,還僱傭了多名未成年女工。
小雅每天工作8.5小時,前期日薪30元,7天後日薪50元,夜班100元。入職第13天,小雅在向攪拌機填料時,右臂被捲入機器,造成右上臂肱骨開放性骨折、多處血管斷裂等共計20項損傷。事發前,小雅上班第3天就曾因設備操作手指被砸傷。
事故發生後,作坊老闆高某僅支付1萬元醫療費,隨後轉移廠址。曲周縣人社局2026年7月作出處罰,對高某違法使用童工行為罰款1萬元。由於高某支付1萬元醫療費後不願意再支付治療費用,小雅父親提起了民事訴訟。
法院審理認為,作坊經營者僱傭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從事高危作業,未落實安全培訓與防護措施,存在重大過錯,承擔七成損失,扣除已支付的醫藥費10000元,尚應支付62070.4元;小雅繼母明知孩子僅12周歲,仍主動介紹其進廠務工,監護人未盡監護職責,自擔三成損失。
薛女士表示,出事了才意識到不妥,她承認自己有責任,「我寧願胳膊(傷在)我身上,不在她身上,我後悔死了。」小雅繼母稱,涉事黑作坊搬遷後仍在招工生產,但暫未提供相關證據,目前已就童工相關事項向公安機關報案並獲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