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2歲童墮亡警不立案 父扔遺物稱已處理狗 妻委託律師再申訴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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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重慶2歲男童朗朗被父親獨留在家,疑踩洗澡桶翻出18樓陽台墮下身亡。母親劉女士痛批丈夫崔先生毫無責任心,事發當日完全可推車攜兒同行卻執意獨留幼童,事後更丟棄兒子遺物,甚至因長期婆媳矛盾質疑事有蹊蹺。
崔先生承認自己沒有考慮周全,沒想過兒子的攀爬能力強,並指因痛失兒子已將狗處理。
劉女士曾報案控告丈夫過失致死,但警方審查後認定無犯罪事實不予立案,她已委託「重慶姐弟墮樓案」代理律師,向檢察機關申請刑事立案監督。

2歲幼童被獨留在家,從18樓家中陽台墮下身亡。死者生前照片。(瀟湘晨報)

《封面新聞》、《大象新聞》、《南方都市報》報道,崔先生獨留2歲兒子在家外出遛狗造成悲劇,他辯稱自己考慮不周、沒想到幼童攀爬能力強,又表示若與妻子離婚,他不會再婚,也沒打算再要孩子。

崔先生稱,自己已多次到派出所錄口供,只能通過警方調查和法院判決證明其所述的情況是否屬實。針對有網民稱「狗比孩子重要」,崔先生表示,狗是他和妻子談戀愛時購買,因遛狗失去兒子,自己也很悲痛,事後已將狗處理。

劉女士與兒子的合影。(大象新聞)

劉女士質疑「遛狗為何不能帶孩子」,斥責丈夫對安全極度漠視,是不負責任的父親,兩人以後難以共同生活,又透露長期婆媳不和,雙方曾因婆媳矛盾和育兒分擔的事多次意見不合,猜測「有可能崔先生對孩子下手」。

劉女士稱,事發當天天氣晴好,丈夫完全可以推車帶兒子一起遛狗,但對方仍將兒子獨留在家。事後她多次追問,丈夫先說「不知道」,再問便拒絕溝通,稱「有什麼你去問警方」,但她作為一位母親,只想要一個真相。

劉女士公開事發現場圖片。(南方都市報)

劉女士表示,陽台窗口與客廳之間並無可鎖閉的門,窗口僅有簡易防護欄,無防盜網,正常情況下都不會將孩子獨留在家。她又提到曾躲在廚房觀察兒子獨處的反應,「他第一反應是哭,然後瘋狂地去開門」「我孩子的性格,不可能一個人安靜待在家裏面」。

兒子離世後,崔先生扔掉部分兒子的遺物。劉女士曾質問為何丟棄前不徵求她的意見,丈夫卻稱「看到這些東西難受,難受就丟了」,對此她無法理解,「睹物思人,難道就應該丟東西嗎?難道不應該更加珍藏這個東西嗎?」

劉女士到陵園祭奠兒子。(大象新聞)

10月16日,劉女士向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黃泥塝派出所提交「刑事控告」,控告崔先生涉嫌過失致人死亡,警方曾受理此案。

10月23日,劉女士收到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書。通知書顯示,該局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定,決定不予立案。

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書。(南方都市報)

劉女士稱,兒子的後事已安頓好,但她要繼續追究丈夫的責任,為兒子討回公道。她已委託「重慶姐弟墮樓案」律師,將繼續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向檢察機關申請刑事立案監督,申請由檢察機關就該案召開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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