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案件敏感與否 非硬性尋求外間法律意見指引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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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早前在沒有外聘法律意見下,決定不就UGL案檢控前特首梁振英,惹起質疑,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下周一(28日)將赴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解釋檢控政策。
律政司今日(23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到在本港政策下,並非所有涉及公職人員或政治人物的案件,都必須交由外判處理,而是只有在有需要時才外判;又指某些所謂「敏感」的案件,都是在沒有尋求外間意見的情況下,作出相關的檢控決定。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將於下周一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解釋檢控政策。(林若勤攝)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將於下周一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解釋檢控政策,預料屆時民主派議員將追問,當局在處理梁振英UGL案上,為何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律政司今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簡介檢控政策中的幾項重要範疇,尤其是檢控獨立及如何作出檢控決定。文件提到,律政司在考慮是否需要尋求外間法律意見時,仍然是考慮案件的需要。如《檢控政策》1.2段說明,檢控人員不會受涉案人士的社會地位、政治背景、傳媒或公眾對有關決定的可能反應或其他因素影響。

文件又提到,某些所謂「敏感」的案件都是在沒有尋求外間法律意見的情況下,作出的相關檢控決定,可見案件性質敏感與否,從來都不是硬性需要尋求外間法律意見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