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鍾國斌:設追溯期不公平 從詳計議是最理想做法

撰文:李奕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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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今早在行政會議前表示,不接受《逃犯條例》修訂不設追溯期。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鐘國斌回應指,商界過往或會跌入灰色地帶,如《逃犯條例》修訂設追溯期是不公平的。他提到中國內地的法例亦有時間上限制,澳門亦有類似法例,認為港府並非無法處理追溯期的問題。他又舉例在70年代廉政公署成立初期亦設有豁免期,豁免以往違規的個案,可見政府有先例。

民主派議員建議撤回修訂,個別方式處理台灣個案,並加上日落條款,之後從長計議。(盧翊銘攝)

對於民主派議員建議撤回修訂,個別方式處理台灣個案,並加上日落條款,之後從詳計議,鍾國斌認同從長計議是最理想,指目前的修例有迫切性及爭議,商界亦有不少擔憂及不清楚的地方,認為應單一處理台灣個案,並有更多時間討論與其他司法管轄地區的疑犯引渡安排。

不過他指民主派未與他聯絡,亦不清楚日落條款的詳情。被問到會否傾向願意與民主派爭取以加入日落條款方式修訂《逃犯條例》,鍾國斌未有直接回應,只重申應單一處理台灣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