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張達明引林鄭親筆信 曾承諾不會求助中聯辦拉票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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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近日就《逃犯條例》修訂表態。中聯辦昨日與逾百名港區人大代表及政協會面,表明冀修例通過的立場。法律界選委張達明今日(18日)在facebook展示一封在2017年,林鄭月娥競選行政長官時寫給他的親筆信,提到會履行她當時的回答,不會要求中聯辦替她於立法會拉票,但張達明質疑對方如今是否能信守這個承諾。
在2017年的行政長官選舉論壇,張達明分別向曾俊華及林鄭月娥提問,當選後會否求中聯辦幫忙在立法會拉票。當時林鄭回答稱,不同意、亦不認為需要要求中聯辦官員幫手拉票,強調「自己的事情應該自己做」。

張達明展示林鄭月娥的親筆信件,稱會履行她當時在選舉論壇上的說話。(張達明fb)

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惹起爭議,部份商界議員對支持修例通過有保留,但隨着港澳辦及中聯辦相繼表明立場,以及要求港區人大代及政協支持修例通過後,這場輿論戰開始進入白熱化。有消息指,政府打算將《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直上大會審議,預料建制派議員將齊齊「歸隊」。

法律界選委張達明今日展示一封由林鄭月娥在競選特首期間發給他的信件,提到會履行她在一個選舉論壇上的承諾,當選後不會要求中聯辦替她於立法會拉票。但張達明質疑,她是否仍可信守這個承諾,慨嘆「時窮節乃見,一一垂丹青」。

我不認同、亦不會要求中聯辦官員幫忙在立法會拉票,自己的事應該自己做。
林鄭月娥,2017年特首選舉論壇

回帶到2017年3月19日選舉論壇,當時張達明向林鄭娥及曾俊華提問,是否知道現屆政府有主要官員於本港事務的議題上,要求中聯辦官員幫助政府向建議派議員拉票,二人擔任官員時有否要求中聯辦拉票、是否同意相關做法有違《基本法》第22條的規定,以及當選會否停止這個做法。

當時林鄭月娥回答:「香港的事務是由特區政府來處理,所以在的擔任不同的位置,特別是近十年當政治問責官員,我都處理過很多具爭議性的立法會事務,但全部都是我和我的團隊很辛苦地遊說議員而獲得支持,我亦不同意、不認同張達明說的做法,要求中聯辦的官員幫忙拉票,自己的事應該自己做。」

此外,張達明在附文中提到,約兩周前碰到一名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該人向他主動表達不同意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理由,即使「未必會投反對票,但也會投棄權票」。但他認為,現在「聖旨」已下,對方不可以不投贊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