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眾志:明確撤回免死灰復燃 民陣批不尊重立法機制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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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今早(9日)於行會前見記者,直言修例「完全失敗」,又指市民擔心會否重推修例,表明條例已「壽終正寢(the bill is dead)」。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指,林鄭依然認為暫緩修例等同於撤回,批評林鄭為了個人面子,寧願犧牲市民。他又指「林鄭月娥口口聲聲講法治,但林鄭正正係有法不依⋯⋯立法會入面只有撤回,但冇暫緩的定義⋯⋯揭開任何一本法律,入面都冇壽終正寢呢4個字」。他批評林鄭以壽終正寢代替撤回,是不尊重立法會機制。
香港眾志則回應,指對於政府依然未全面回應示威者5項主要訴求感到十分遺憾,要求林鄭直接明確宣佈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已全面撤回,以免任何「語言偽術」令條例存有死灰復燃的空間,承諾未來絕不會重啟立法程序。

對於林鄭未承諾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岑子杰質疑警方在6.12衝突中開槍平射示威者,以警棍毆打示威者頭部不符合既定指引,亦不合法;而警察早前的旺角示威中不戴委任證,速龍小隊不顯示警員編號,也是「明顯犯法」。他質疑警隊沒有依法處事,反而就市民網上發言,如「獵巫」般逮捕市民,政府自身就知法犯法,有法不依。

岑子杰表示,民間希望調查官員錯誤,但政府只是認為監警會就足夠,事實是民主派議員在前特首梁振英時代後無法加入監警會,監警會調查結果難以取信於市民。他又質疑,監警會沒有傳召權力,「如果命令鎮壓的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能否主動傳召李家超呢?」。他強調,只有獨立調查委員會才有全面調查的有關權力,只有法官擔任主席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才有獨立、超然身分還原事件真相。

岑子杰又認為,民意是希望對話,但林鄭的對話從來都是陷阱,是採取「假對話,真對立」的手法。他又舉例指,過往皇后碼頭、全民退保等所謂對話,反映林鄭「前科累累」。岑子杰質疑,民間政府互動一直存在,民間五大訴求相當清晰,只是一直以來林鄭無法放下傲慢直接回應訴求,「如果拒絕正面回應訴求,對話目的何在?」他又提及2014年雨傘運動時,林鄭與學生見面,稱會日後與學生代表恆常對話,但至今林鄭都沒有兌現承諾。他又質疑,林鄭邀請示威者對話,「是否引蛇出洞?係咪諗住拉完再傾,定係傾完就拉嘅陽謀 ?」

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則指出,林鄭所提出的改善青年發展委員會組成等措施,遠不及於「重啟政改」,而「壽終正寢」亦不及真正的全面撤回。他促請林鄭月娥不要再去用一些字眼欺騙香港市民,又懇請政府有關官員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官員和警察的責任。他表示,希望政府盡快回應市民提出訴求,包括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撤銷暴動定性、釋放示威者並撤銷起訴、完全撤回修例等訴求,「否則民陣很快會決定下一次行動」。

對於其他民間和網民號召的遊行示威,岑子杰就認為,公民社會自發活動,是公民社會健康發展的表現,公民社會也不應由單一團體獨大,民陣則會繼續舉辦活動表達訴求,他相信政府持續不回應訴求的情況下,再舉行大型示威,仍然會有許多市民出席。

陳皓桓也特別提到日前的旺角示威中,有記者遭到警察襲擊,「如政府聆聽民意,警方為何可以毆打記者,為何阻擋立法會議員」。他促請政府應該立刻為事件道歉,立刻懲處警方使用過分武力,並同時回應6.12事件中,金鐘中信大廈被警方包圍險些造成人踩人事故,及市民當日被射中眼部。

民陣回應林鄭言論(梁鵬威攝)

眾志聲明指出,政府公布以監警會調查作為解決問題的切入點,然而監警會被戲稱「無牙老虎」,缺乏實質調查權,現時傾側於建制派的委任名單以及過去相對保守的工作方針,亦顯示其公正性以及公信力備受質疑,表明政府應馬上設立由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徹底調查整場運動,包括但不限於6月12日警方開槍責任,以確保示威者於未來遊行集會的人身安全。

對於林鄭提出將改革諮詢委員會架構制度,尤其集中於改組青年發展委員會,以作廣泛吸納意見。眾志認為此舉無補於事,皆因政府已經將年輕人代表推向對立面,以取消資格、監禁等手段打壓基本人權及政治自由。若政府希望修補關係,眾志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應立即承諾停止檢控年輕示威者,以及不再以任何手段剝奪年輕世代的參選及議員資格。眾志稱政府要解決現狀,必須有針對政制改革的倡議,改善政府缺乏認受性的問題,應馬上在8.31框架外重啟政改,落實立法會及特首選舉的雙普選,還港人平等的選舉權利。

國際特赦香港分會總幹事譚萬基表示,林鄭月娥回應指《逃犯條例》「壽終正寢」,只會令香港情況繼續火上加油,重申警方在6月12日示威中的執法明顯違反國際法及國際標準,因此再次敦促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否則難以還原真相、體現問責精神、挽回公眾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