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登記冊失蹤】報告:無從斷定如何遺失 處理文件程序不當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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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立法會新界西選舉後,選舉事務處遺失一本在葵青區「偉盈」票站的選民登記冊,涉及8000名選民,隱瞞逾2年始被揭發。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午(24日)分別交代有關事件的獨立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指,由於事隔多時,無從斷定何時及如何遺失選民登記冊,惟調查發現,涉事投票站多個處理選舉文件程序有不當或不善之處。

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新界西一個投票站的一本選民登記冊被揭發遺失。(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新界西一個投票站的一本選民登記冊被揭發遺失,逾兩年來都未能尋回,但選舉事務處一直未有對外披露。聶德權早前形容今次事態嚴重,批評文件遺失兩年半不通報是不能接受,對此感到遺憾,已責成選舉管理委員會核查相關文件以確定是否遺失,以及指示處方向個人資料私穩專員公署備案。馮驊及他今日見傳媒交代遺失選民登記冊的獨立調查報告。

選管會提出建議,包括在投票站包裝經劃線的選民登記冊及其他選舉文件,以及在指定收集中心檢查該等文件;縮短投票站工作人員的工時;進一步改善工作手冊的指示和劃一包裝方法;需要複查不同種類的選票。至於從指定收集中心回收選舉物資並運送知至選舉事務處倉庫,應檢視指定收集中心回收選舉物資的人手調配,及訂立更好的安排以監督運輸承辦商的工作。在倉庫安排及倉庫管理系統,應以5年至10年為期積極擬定詳細的倉庫需求(面積時間地點及時段),並優先爭取永久的倉貯設施以應付選舉事務處所有貯存需要。

對於辦公地方,政府應與產業署商討是否可物色合適地點,把選舉事務處選舉部核下所有分部的辦公室設與該處;長遠而言,與相關政府部門探討發展聯用部門專用樓宇的可行性,以應付定期的地方需求。在選舉事務處搜尋經劃線選民登記冊的工作及內部溝通,應制定內部指引及列明搜尋涉及個人資料或敏感資料的選舉文件的一個合理嚴謹時限,並適時向相關主管人員報告關於遺失事件;推行匯報機制,規定如有執法機關要求查閲經劃線的選民登記冊或其他選舉文件。

對於檢討選舉事務處的組織架構,報告審視目前總選舉事務主任一職的職級、經驗及關鍵才能,以及掌管選舉事務處的部門首長的工作量和職責,比較兩者是否相稱。選管會認為,由同一人實質上兼任監督和運作的角色,有時或會令監督過程流於主觀,甚至或會因權宜或為從速了事而妥配,建議最好把該兩個角色分開,並認為政府應徹底檢討選舉事務處部門首長的職位要求,考慮應否開設一個職級較高的職位掌管選舉事務處,負責協助檢視複雜而影響深遠的選舉事宜。另外,研究保留現有首長級薪級第2點職位(現時總選舉事務主任一職)的可能性,用以監督選舉事務處的日常運作;檢討選舉事務處的人員結構,特別是未來10年的常額人員與非公務員合約人員比例;檢討其核心公務員員工的調職安排,以期在選舉事務處保留他們的知識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