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民陣10.1遊行上訴失敗 岑子杰:令人心傷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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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計劃於國慶日(10月1日)發起集會及遊行,當日於維園集合,下午2時起步,終點為中環遮打道。警方日前對該集會及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民陣提出上訴。
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今日(30日)審核有關上訴,裁定民陣上訴失敗。

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裁定,民陣的10.1遊行申請上訴失敗。民陣召集人岑子杰表示,結果令人心傷。

上訴委員會主席彭鍵基宣讀判辭,指鑑於近日集會和遊行期間和之後發生的一連串嚴重暴力事件,上訴委員會一致認為上訴人要求的集會及遊行將會對遊行人士和公眾秩序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故維持警方發出的公眾遊行的通知決定。

岑子杰在上訴失敗後見記者,表示結果令人心傷。(彭毅詩攝)

民陣代表律師指 禁止遊行無助停止衝突

今次上訴委員會主席是法官彭鍵基委員則為醫生陳漢威、陳建強和恒地(0012)執行董事黃浩明。

民陣代表律師郭憬憲在會上指出,10月1日是大日子,警方和市民都期待已久,前者嚴陣應付,後者期待總動員上街。他認為,眼見這幾個月雙方的武力升級,若果覺得禁止集會遊行就可停止「打交」,昨天的遊行和以往衝突都是反證,所以兩者並無關係。

他主張「局部和平」,以818二百萬人遊行為例,遊行路線由開始到結束都是和平,在前日的928集會,民陣按警方要求腰斬,人群亦很快消散,他強調這兩個集會和遊行都是局部和平的例子,強調局部和平是務實方向。

警方代表指 主辦單位和警方控制不到大量人

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吳樂俊質疑民陣難以達到「局部和平」, 指6月以來,不論不反對知書批出與否、有多少名糾察,一旦大量人出來,「私了」亦出現,主辦單位和警方都控制不到。他指,警方批通知書以確保公共安全為最大因素,警方非針對民陣,亦明白民陣是有品牌的主辦單位,可以動員很多人,這些人都相信民陣稱遊行是合法,亦會期望遊行是安全,但警方的風險評估認為,今次遊行非安全,和平遊行人士都可能受傷。

民陣不鼓勵違法 指公民社會將有回應

岑子杰在會後表示,民陣沒法在10月1日舉辦合法和平的遊行令人心傷,指1997年至今,已變成市民不能在10月1日遊行,香港人權倒退,情況愈來愈漸近北京,如「習近平見不到反對聲音『慶祝』國慶」般。

他指,民陣不會呼籲做違法的事件,但尊重每人有個人選擇,尤其是政府拒絕讓市民表達聲音的合法途徑,他明白公民社會將有自己回應的方法,「民陣只能衷心地祝福每一位香港市民在10月1日平安,不受傷、不流血、不被捕」。

岑子杰早前表示,若集會遊行最終被反對,都希望當日全民穿上黑衣。

警方早前以保安理由向有關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警方表示,自今年6月起民陣及多個團體的集會和遊行期間或結束後,附近屢次出現衝突或暴力事件,又指10月1日集會及遊行地點接近受衝突影響的「高風險建築物」,包括港鐵站、政府總部、禮賓府及終審法院等,認為即使對集會或遊行施加條件,仍無助維持公共安全,故禁止民陣10月1日在維園舉辦集會,並反對其後的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