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炮射清真寺】不滿無故被射中 毛漢、譚文豪向警投訴

撰文:劉錦華 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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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清真寺門口周日(20日)被警方水炮車噴射藍色水,門外數人和清真寺外圍同時被「染藍」;特首林鄭月娥及警方其後向清真寺教長及印度協會前主席毛漢褚簡寧(Mohan Chugani)致歉。
毛漢隨後表示接受特首及警方的道歉,但今日(22日)仍聯同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融樂會總幹事張鳳美和2017年社福界特首選委簡浩明,到警察總部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毛漢稱,雖然林鄭的道歉有誠意,但不認同當日警方新聞稿所指,有示威者在清真寺門外而發射水炮的說法,認為警方新聞稿的說法不準確,亦不應將他標籤成示威者,因此前來投訴。

毛漢(右二)、譚文豪(左二)等人不滿無故被水炮車射中,向投訴警察課投訴。(余俊亮攝)

當日同樣被顏色水射中的譚文豪亦指出,當日在清真寺前的數人沒有騷亂行為,例如沒有蒙面及手持武器,更沒有人攻擊建築物,或任何人生命受到威脅,在此情況下使用水炮車是不符合使用守則。他補充,如果警方認為在清真寺門外的人是「暴徒」,破壞社會安寧或非法集結,警員可以驅散及拘捕,但警方只使用水炮車驅散,做法不合理。

譚文豪表示,今日到投訴警察課投訴是要留下記錄,保存所有證據,例如車內警員發施號令的紀錄,或無線電通訊記錄等。毛漢亦表示雖然接受特首及警方的道歉,但重申此做法絕對不能接受,認為應該由有經驗的警員操控水炮車。

毛漢稱,雖然林鄭的道歉有誠意,但認為警方新聞稿的說法不準確,亦不應將他標籤成示威者。(余俊亮攝)

譚文豪亦質疑,為何警察只是向清真寺及毛漢致歉,而非當日受水炮車攻擊的所有人道歉。他認為清真寺鄰近的商戶及教堂都有受影響,亦應得到政府道歉及賠償。簡浩明亦表示,政府及警方應該向在場被噴中的人道歉,但他「預咗政府應該不會向小市民道歉」,促請警方「不要用暴力對待示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