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遊行】大律師公會:嚴厲譴責對法院縱火 人權日發生最諷刺

撰文:陳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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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昨日發起國際人權日遊行,至晚上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分別遭縱火,香港大律師公會今(9日)發聲明予以最嚴厲譴責。
公會指,司法機構是掌管公義及維護法治的主要守護者,以及保障市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機構,在紀念國際人權日發生此等行為「最為諷刺」。

示威期間,高院門外疑遭縱火,有消防員到場。(資料圖片/王譯揚攝)

和平表達意見最強而有力

公會批評,參與有關破壞行為的人士,並非真誠的示威者而是罪犯,必須將其繩之於法,「他們的行為沒有任何合理或可辯護的基礎,亦並非行使在法治之下的文明社會的任何權利。」

公會指,昨天數以十萬計的遊行人士的表現,正好體現以和平的方式表達意見及訴求最為強而有力。

律政司昨日發聲明指政府絕不姑息任何違法暴力行為,批評在終院和高院外的縱火,除擾亂社會安寧外,更對香港作為法治之都的良好聲譽造成損害。律師會會長彭韻僖亦發聲明,表明絕不接受為發洩不滿而向法院投擲汽油彈,強調應立即停止目無法紀的行為。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今早(9日)在電台節目指,法治是香港人的捍衛及守護對象,參與遊行的示威者沒有理由參與相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