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鄧炳強再投訴《頭條新聞》 誤導市民警查案不專業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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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處鄧炳強早前去信廣播處長梁家榮,批評港台節目《頭條新聞》漠視警方的抗疫工作和努力,內容顛倒是非,港台機構傳訊及節目標準組總監伍曼儀當時回應指,《頭條新聞》一向以嬉笑怒罵手法,反映當下的社會情況。
鄧炳強昨天(3日)再去信廣播處長,批評《頭條新聞》節目從沒譴責或批評過有「暴徒」破壞商舖、縱火等暴行,亦從沒譴責或批評過支持「暴徒」的人。他又批評《頭條新聞》「驚方訊息」環節,質疑主持人王喜「嬉笑怒罵」演繹,只會令一般人認為警察調查不認真、不專業。
王喜在Facebook回應指,第一集「驚方訊息」得到一頁紙投訴信,第二集就有兩頁紙投訴信,「驚方訊息有六集,咁總共會有幾多頁紙投訴信呢?」《香港01》正向伍曼儀查詢,暫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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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尊重言論自由及編輯自主

鄧炳強在信中開首指,一向尊重言論自由及編輯自主,亦欣賞港台以輕鬆手法帶出信息,讓普羅大眾能夠容易明白不同社會議題,但指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製作節目時有責任搜集社會不同層面的資料,持平而客觀地反映社會現象,帶出市民的不同看法,「但我們所看到的《頭條新聞》節目,又是否如此呢?」

鄧炳強批評,自年六月反修例示威活動開始,《頭條新聞》節目從來沒有譴責或批評過有「暴徒」破壞商舖、四處堵路、縱火、嚴重傷人等暴行,亦從來沒有譴責或批評過支持「暴徒」的人。鄧炳強指,社會上有很多人對「暴徒」的暴行非常反感,亦有很多聲音支持警隊「執法止暴」,質疑《頭條新聞》節目卻從來沒有提過這方面的看法。

早前一集《頭條新聞》「驚方信息」環節中,王喜舉出十一宗發生於去年六月中至本年一月底被列為沒有可疑的有人死亡案件,諷刺警隊的調查手法。(港台圖片)

質疑「嬉笑怒罵」非基於事實

鄧炳強又指,「嬉笑怒罵」只是表達的手法,認為節目內容必須建基於事實,「作為一個公共廣播機構,相信貴台製作的節目應該反映事實,讓普羅大眾明白社會正在發生的事情,而非誤導觀眾」。

鄧炳強以《頭條新聞》「驚方信息」環節為例,指主持人以「嬉笑怒罵」形式指警察不再巡邏,又囤積抗疫物資,鄧澄清警察並沒有取消巡邏,亦沒有囤積抗疫物資,警隊只是按工作需要向政府物流服務署申領防疫保護裝備,並嚴謹跟從內部指引分發予前線人員使用。

上周五播出的另一集《頭條新聞》「驚方信息」環節,主持人王喜描述11宗發生於去年六月中至本年一月底,被列為沒有可疑的有人死亡案件,鄧炳強指,該11宗案件全是警方按照所需程序完成調查後,才界定為沒有可疑,「但主持人的『嬉笑怒罵』演繹,只會令一般人認為警察調查不認真、工作不專業。再者,這類案件時有發生,『驚方信息』為何只選擇由去年六月中至最近發生的這類案件作『嬉笑怒罵』的描述?」

鄧批評《頭條新聞》「驚方信息」環節,令觀眾對警隊產生錯誤看法,誤解警隊,指若大眾因此對警隊失去信心,不法之徒便有機可乘,香港的治安便難以維持,這絕對涉及重大的公眾利益。信中最後指,今次致函旨在就上月14日及28日播出的《頭條新聞》作投訴,同時會去信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