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輝牌照屋|質疑涉貪污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林卓廷函廉署促徹查

撰文:鄭榕笛 孔繁栩 李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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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Rupert Dover)被指涉嫌違規入住清水灣碧水新村1號牌照屋,他及同為警員的妻子再被指涉嫌將同村61A號牌照屋包裝成民宿,在網上社交平台招租。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今(3日)去信廉政公署執行處首長丘樹春 ,要求徹查陶輝夫婦有否干犯 「代理人的貪污交易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陶輝今日現身牌照屋。(張浩維攝)

林卓廷指,陶輝及其妻子張雅詩涉嫌非法經營無牌旅館、非法霸佔官地等違法行為。事發後負責追查事件的《壹週刊》記者遭警方以「遊蕩罪」拘捕,警方在無「交出令」的情況下扣查和影印記者採訪筆記,嚴重侵犯新聞自由,更違反《釋義及通則條例》第 85 條「申請檢取新聞材料的手令」。 林卓廷認為,有關行為屬濫用警權及公報私仇,打壓追查警隊高層醜聞的傳媒,涉嫌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他又批評,同為警務人員的陶輝夫婦經營無牌旅館和懷疑經營電壓穩定器業務,懷疑他們未有如實向警務處處長作出利益申報及獲得批准,有關行為如屬實將嚴重違反警隊紀律及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 9(3)條,「代理人的貪污交易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故要求廉政公署徹查。

5月1日,西貢區議員到陶輝報住的牌照屋(寮屋)視察。助理警務處長陶輝涉嫌非法租用牌照屋。陶輝所居住的單位外設有木欄,內面有一個小花園。(張浩維攝)

《蘋果日報》日前報道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及他任職警長的妻子張雅詩涉嫌違法出租牌照屋的新聞後,陶輝妻子隨即把社交網站帳戶頭像,換成該報負責今次報道的採訪主任照片,有關行為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

《蘋果》法律部代表該報及涉事採訪主任昨(2日)向張雅詩發信,指控張濫用記者照片作社交網站的個人頭像,要求張立即在facebook移除有關照片、就不當展示記者個人資料道歉、作出損害賠償等。信中亦稱正研究跟進張涉嫌違反禁制令、藐視法庭的行為,考慮採取進一步行動。

陶輝:認識屋主多年 樂意配合相關部門調查

對於有報道指牌照屋屋主姓劉,惟陶輝妻子姓張,被質疑其入住的合法性。陶輝今日(3日)中午11時半步出家門,被問到他倆夫婦與屋主劉先生的關係時,陶輝透露與劉先生認識多年,「我認識劉先生很久,自我與太太一起已認識他,他是我太太的親屬(Family member)」,認為應交由地政總署作出定義。

至於現時有否政府相關部門向他作出調查或查詢?陶輝表示正等候相關部門聯絡,會樂意配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