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31│警方拒批531遊行 支聯會表明上訴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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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早前入紙申請5月31日舉行「毋忘六四」遊行,原計劃由灣仔修頓球場遊行到中聯辦外,據悉,警方今日(20日)已發出反對通知書。
支聯會表明上訴。

今年是六四31周年,支聯會計劃發起531遊行,並有意在6月4日當日舉行燭光集會。然而政府早前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未完結,延長「限聚令」措施至6月4日,或令支聯會無法按照往年一樣部署。

警方今日下午向支聯會申請5月31日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消息指,理由是警方考慮到本港新冠肺炎應變級別仍處於「緊急」的最高級別,現時限聚令限制群組聚集不能超過8人,又有理由相信舉行有關活動會增加活動參與者及其他市民感染病毒的風險。

此外,警方相信就算上述遊行集會施加條件和限制,亦無助於維護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據悉,警方拒准531遊行的理據強調,根據香港法例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任何人於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6月4日的14日期間內,除非獲得豁免或准許,否則皆不得在任何公眾地方進行多於8人的羣組聚集。若有違例每名參與該聚集的人、組織該聚集的人、擁有、控制或營運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該聚集進行的人均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

警方指,由於上述公眾集會及公眾遊行不屬於規例附表1所指明的豁免羣組聚集,亦非根據規例第5(1)條獲准許的羣組聚集,「舉行或參與該公眾集會是違法行為,會擾亂及破壞公共秩序」。

警方又指,2019冠狀病毒病為一種具高度傳染性可致命的疾病,潛伏期長及有無病徵的帶菌者。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在港的最新情況,本港的應變級別仍為「緊急」的最高級別,代表病毒對本地社群構成嚴重的健康風險,是屬於高而迫切的情況,會導致嚴重及廣泛的人類感染及有持續社區爆發的迫切風險。

警方有理由相信舉行有關活動不單會增加活動參與者及其他市民感染病毒的風險,」亦會對所有市民大眾的生命與健康構成重大威脅,危害公共安全及影響他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