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工聯會指極迫切 梁美芬料8月常委會通過後在港實施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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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及人大會議今明兩天將在北京開幕。根據今年全國人大的議程,第五項為「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即「港版國安法」。
民建聯回應指,全力支持全國人大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 (草案) 》的議案,並認為有關做法是必要的,也符合國家和香港社會根本利益。
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經民聯梁美芬表示,暫未收到實際草案的內容,亦未知相關罰則。她又指,23條與《基本法》附件三兩者之間互不排斥,《基本法》第18條列明,人大可將國家安全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不需要經立法會審議,直接在香港實施。
由於相關草案由人大常委會擬定內容,常委會每兩個月開會一次,梁美芬預料最快可於8月通過草案後在港執行。

根據今年全國人大的議程,第五項為「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民建聯指出,香港回歸23年,仍未履行憲制責任,就基本法23條立法,令國家安全保障存在缺口,而近年港獨有越演越烈的趨勢,破壞香港社會安全及法治的違法暴力活動也極為猖獗,有政治人物更公然尋求外國勢力干預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

民建聯認為,全國人大就國家安全在香港的實施進行立法,是因應香港履行憲制責任的實際情況,以及國際政治及香港社會目前的嚴峻形勢,而採取的負責做法,與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並不矛盾,也不減損香港特區在該條下的憲制責任。該黨又認為,香港特區政府仍然需要按基本法23條的規定,盡快落實相關的立法要求,令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更為全面和完善。

工聯會:「義不容辭」地支持立法 有極其強烈迫切和必要性

工聯會對人大立法亦表示強烈支持,並表明將「義不容辭」地支持推動這項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該會認為,立法有極其強烈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可堵塞現存特區在國家安全問題上的漏洞,並認為立法可表明全國人民和中央政府對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意志,也反映了國家對香港的愛護。

工聯會指,港府23年來就第23條立法工作毫無寸進,加上反對派肆意癱瘓議會,以目前的政治氣氛下,短時間內落實第23條立法的可能性並不高,法律真空,突顯嚴重國家安全隱患。

工聯會認為,建立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有力法律保障,是及時堵塞國家安全漏洞的做法,也是全國人大的權責所在,又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慣例,全國人大就特區維護國家安全進行立法,也有充分的《憲法》和《基本法》法律依據。